通知
鹿教通[2012]22号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
为切实抓紧、抓实、抓好2012年秋季开学阶段的各项工作,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平安顺利有序地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精心做好开学准备工作。要全面做好开学前校园卫生清理、常用教育教学设施添置、开学氛围营造等准备工作,保证学校正常按时开学。相关人员及时安排好教学计划和工作计划,保证开学第一天正常上课。要做到“校舍安全好、校园环境好、校长教师精神好、教学秩序好”。
二、认真做好开学第一天的各项工作。各校长要在校门口迎接师生到来,以饱满的精神面貌迎接师生,迎接新学期的到来。教育局将组成督查组,由各局长带队分赴各学校督导开学第一天的各项工作。
三、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着力做好中小学(含幼儿园)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等六方面的安全检查,开展自查自纠,维护校园平安稳定。
四、精心组织好教师节庆祝活动。各单位、各学校要以全国第28个教师节为契机,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庆祝活动。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为教师办好事办实事,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采取座谈会、主题演讲、走访慰问等方式,开展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教师节主题活动。利用电视台、网站等相关媒体,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展现人民教师的精神风貌,激发人民教师的工作热情,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鹿泉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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