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上报相关资料
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
根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在干部提拔、使用、交流、评先等方面,能够及时向教育局全面准确地提供其廉洁从政情况,对我系统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进一步完善,请各单位按要求及时上报领导干部相关资料,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范围
各中心校长、直属学校校长和书记、各中小学校长。
二、上报内容
1、按照附表1、2格式规定的内容填写
2、按照附表3格式规定的内容由本人填写
三、 有关要求
1、填报廉政档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隐瞒或漏报。
2、填报廉政档案要形成制度。今后各单位每年要填报附表2,个人填报附表3,并于每年3月10日前报教育局行风办。
3、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按照表格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务必于
4、表格一律报文字版和电子表格。
附:表1、表2、表3
[201****254844358.xls]下载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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