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承诺等四项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日常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自我鉴定、公示和连带责任追究等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各单位要组织正职领导干部,结合自己的工作和任务,在本单位通过会议或公示形式向干部群众公开进行廉洁从政承诺。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中央和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2、禁止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3、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4、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的工作人员谋取私利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7、禁止跑官要官、参与赌博、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8、重大事项及时向党组〈党委〉进行报告);领导干部本人分管的工作和任务涉及到的有关政策规定;领导干部日常行为方面有关规定和要求。承诺的内容要具体实在,避免大话、空话、套话。领导干部(中心校长、直属学校校长和书记、各中小学校长)廉洁从政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交教育局一份交单位一份自己保存。各中心、直属学校要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情况向教育局写出专题报告。承诺书及专题报告于3月10日前上报教育局行风办。
二、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公示制度。每年年底,承诺人对自己一年来履行廉洁从政承诺情况进行回顾,形成书面材料,在本单位公示栏里统一公示一周。公示单位要设立意见箱,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公示后情况,报教育局。
三、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我鉴定制度。各单位要把领导干部落实廉洁从政承诺情况,纳入日常工作,每月组织一次对照检查,每名领导干部既要讲清履行承诺情况好的方面,又要认真查找问题及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年底进行一次自我鉴定,由本人亲笔填写廉洁从政情况自我鉴定登记表,经党组审查后,报教育局行风办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四、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实行逐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加强责任监督,凡分管的单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要严格执行有责必究,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上一级领导的连带责任。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上述四项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四项制度落到实处。
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我鉴定表》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
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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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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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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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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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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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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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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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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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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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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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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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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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我鉴定表
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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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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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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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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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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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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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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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我 鉴 定 |
鉴定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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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委)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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