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鹿泉市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公民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现将《鹿泉市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公民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鹿普办[2009]3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要认真安排部署,组织好这项活动。
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公民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在法制安全科电子邮箱里(lq****@126.com,密码:100200),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自行下载试题、答题卡打印分发给辖区学校填涂。
三、在11月份安全工作例会前将答题卡收齐后交到教育局法制安全科。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鹿普办[2009]3号 鹿泉市普法办公室 关于组织参加“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 公民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区,获鹿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促进“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在全社会营造爱国守法的浓厚氛围,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为做好我市的参赛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题办法:竞赛试题刊登在《河北日报》2009年9月27日第3版或登录****下载试题或登录普法邮箱(luquanp****@163.com,密码:85138190)下载试题。每人限答一份答题卡,按答题要求填涂。 二、参加人员:全市公民都可以参加答题竞赛。 三、奖项设置:竞赛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0名,奖金各500元;二等奖50名,奖金各200元;三等奖100名,奖金各100元。省司法厅、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抽奖的方式在答题正确率95%以上的答题卡中决定各奖项的得主,并于12月初公布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好“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公民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作为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明确专人负责,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二)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全体工作人员要极积参加,力争发动家属参加答题活动。各乡镇要发动农村党员、村民代表、调解员参加,确保答题人数不少于辖区总人口的5%。教育系统要组织在职教师、初高年级学生踊跃参加。 (三)各单位于2009年11月10日前将本单位参加活动的人员名单及答题卡(自行复印,答题卡样见附件),交市普法办公室(司法局二楼)。联系人:张丽,联系电话:85138190。 附:河北“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公民法律知识竞赛答题卡。 鹿泉市普法办公室 附: 主题词:60周年 法律知识 竞赛答题 通知 鹿泉市普法办公室 2009年10月12日印 电子样件登录邮箱 luquanp****@163.com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