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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

2010年04月02日 00:00:00 访问量:788

 

 

 

 

 

 

 

鹿教字〔201024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加强校园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

 

各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提高校园及周边治安管控和技防建设水平,根据政法委指示精神,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现就加强校园监控系统建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从近期外地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来看,校园监控确实能有效地起到安全防范作用。因此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建设校园内部视频监控系统的重要性,要在重点部位特别是校门口安装监控电子设备,有效地遏制校园及周边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快建设,尽力完善。

全市各学校应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校园内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以实现校园监控系统全覆盖无死角。

1、未建设校园内部视频监控系统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 2010年完成校园内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寄宿制学校6月底以前完成。

2、已建设校园内部视频监控系统的学校,一要有专人负责,系统管理人员要全面了解校园内部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结合现行的校园视频监控点建设要求及时对相关设备进行维护、更新升级。二要结合本校实际不断完善增加摄像头,已达到全方位防范效果。

3、各教育中心负责辖区学校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将辖区学校监控系统建设计划于47前交教育局安全科,有问题及时与安全科联系,联系电话82011452

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完成校园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加强学校安全防范,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 校园监控   安全   通知                    

鹿泉市教育局                        201042日印

                                       (共印35份)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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