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鹿教通[2012]21号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学生安全管理教育防止发生溺水事故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区) 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
现将《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溺水事故的紧急通知》转发给您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认真执行。
二0一二年八月四日
附:《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溺水事故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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