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
2009年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
督导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措施,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 目的
指导和帮助各县(市)、区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 督导检查内容
(一)组织领导。成立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情况;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的建立、信息沟通、督导检查等情况;主要和主管领导参与部署、指挥、调度、督导检查和参加治理活动情况。
(二)健康教育宣传活动。针对当前卫生防病工作,开展各种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活动,群众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知识的了解程度。
(三)县级财政对卫生防病工作的投入。县级财政在购置应急抢救设备,检验、消毒、防护和救治药品储备,宣传教育活动和人员培训等工作补助经费的数量。
(四)人员技术培训。对各级医务人员早期诊断、救治能力、个人防护知识的培训;对疾病预防控制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隔离、消毒等业务培训等情况。
(五)应急人员和物资准备。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队伍的建立和演练;疾病预防控制结构检测试剂、消毒药械和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医疗机构的床位、呼吸机等救治仪器设备、药品、消毒和发挥用品的准备。
(六)疫情监测。医院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传染病报告制度的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监测、分析、网络直报等制度落实和实验室检测能力。
(七)环境卫生治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卫生死角的清除,当地群众对环境卫生治理的满意程度等情况。
(八)重点区域消毒。重点区域、单位的名单,预防性消毒的开始时间、使用药剂、频次、面积、方法和信息报告等情况。
(九)动物疫情防控。畜禽疫情的监测、收集、整理、通报;制定和落实动物疫情防控措施,畜禽产品流通检验、检疫;动物疫苗、诊断试剂、应急救治药品物资储备,及相关人员技术培训。
(十)督导检查与报告。开展督导检查有记录,定期对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价、汇总,并向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汇报。
三、督导检查方法
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听汇报、查看有关文件和资料,实地现场检查,走访群众等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在城镇重点检查车站、机场、超市、商场、医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等;在农村重点检查村容村貌,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个督导组要向当地通报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一)县级督导检查,检查全部乡镇和城区的机关、单位,抽查50%以上的行政村,每村走访10—15个农户。
(二)市级督导检查,检查全部县(市)、区,抽查20%以上的乡镇和10%的行政村,随机走访农户。
四、督导检查人员
市级督导检查人员从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抽查,组长由领导小组成员担任。县级督导检查小组人员有各县(市)、区自行组织抽调。
五、督导检查要求
(一)遵守检查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本方案的内容和方法,实事求是地认真进行检查,轻车简从,不关门闭店、不扰民,拒绝地方政府陪同;不得以任何形式馈赠和接受礼品,不安排和参加与检查无关的活动;督导检查情况由组长统一向被检查县(市)、区通报。
(二)完成督导检查报告。市级督导检查报告在
(三)督导检查结果通报。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县级督导组的报告进行总结,完成全市督导检查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将向全市通报督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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