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初、高中学校:
定于5月26日下午—5月27日发放初、高中毕业证。各初、高中学校请准时到普教科领取。各高中学校来时请再带一份花名册。
义务教育证书和普通高中毕业证发放日期,统一填写:2009年6月1日。
普通高中毕业证必须粘贴会考成绩。
各学校将毕业证书按2006年新生学籍注册的花名册顺序排列,以便查验。各高中学校因转学或休学未及时到市教育局办理学籍备案手续的,验印时须携带其加盖市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的转学证明、休学证明。
普教科
2009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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