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接安监局通知,安全隐患治理“百日会战”行动报表格格式有变,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乡镇教育中心所辖学校、直属学校,按照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周汇总情况填报(表一),各乡镇教育中心将所辖学校的报表收齐后进行汇总后(表一)一式两份报教育局安全科;直属学校直接将此表(表一)报教育局安全科。
注:各乡镇教育中心的汇总表上如填有隐患,那么要将有隐患的学校上报的(表一)附在汇总表后一同上报。
二、各乡镇教育中心对本辖区学校安全隐患自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或专项复查后,填报(表二)并有乡镇教育中心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一式两份交教育局安全科。
三、每张表所报隐患及整改情况必须属实,且有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
四、两张表每周一报,务必在每周四上午12:00前报教育局安全科,不得延误。
五、上述要求如有不清楚之处,请致电82011452(安全科)询问。
安 全 科
200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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