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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2年06月20日 00:00:00 访问量:831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现在正值夏季,持续高温,各种细菌滋生,为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学校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切实把此项工作当成头等大事来抓,严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各项制度

各学校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全体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从业人员要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心。各学校校长是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是具体责任人,食堂从业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学校要与食堂管理人员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认真审核食堂承包方的资质,并认真履行督导检查、管理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管理,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加强对学校夏季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存在问题记录在案,限期整改,并随时复查。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二、多措并举,确保食品安全

1、加强对食堂各种证件的监管力度。学校食堂证件快到期的要抓紧时间更换,不得有无证经营、无证上岗的情况出现,特殊情况应及时说明原因,并书面上报教育局安全科。

2、各级各类学校近期要结合季节特点、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发生的特点,对学生进行针对性较强的防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专项宣传教育。严防不安全的食品蔬菜流入学校,要采购新鲜的蔬菜,保证粮、油、佐料配料质量,索票索证签字签收个人信息要完备,学校管理人员要验收仔细,严把采购关、验收关、卫生关、留样关。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卫生意识,搞好个人卫生,要强化对食堂的环境卫生管理,定时消毒,注意防蝇。

3、盛夏季节,食品及原材料易腐败变质,容易引发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禁止采购及使用已腐败变质的、具有明显感官性状异常的、超过保质期的、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并对已过期、变质的食品要及时清理。不得超范围经营,严禁加工凉拌菜、冷饮,各食堂要增强食品加工计划性,不得向学生出售剩饭剩菜。

4、各学校本周内对学校食堂、小卖部进行彻底的不留死角的隐患排查,并将排查治理情况和食堂承包方的资质、食堂相关的证件复印件于下周一(625)前报教育局安全科。

三、加强教育,完善预案

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疑似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提高应急事件处置能力。一旦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处置,同时按要求及时上报,努力将事故危害和影响降到最低。另外,各学校要做好学生放假前各种安全教育,严防打架斗殴、交通事故、溺水、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值班。

各学校要做好值班工作,确保信息渠道24小时畅通,有事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上报教育局及有关部门,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否则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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