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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2011年03月10日 00:00:00 访问量:862

通 知

 

为了创建文明城市、平安和谐出行,各学校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以下几点(非机动车、行人):

一、       不闯红灯;

二、       不越线停车;

三、       不逆向行驶;

四、       不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五、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六、       不双手离把、骑车并行或曲线竞驶;

七、       行人要走人形横道;

八、       坚持小手拉大手模范遵守交通法规。

 

 

鹿 泉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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