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办公室 > 鹿泉市教育局关于统计填报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的通知

鹿泉市教育局关于统计填报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的通知

2014年05月05日 00:00:00 访问量:1369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统计填报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

国(境)外情况的通知

 

各乡(镇、区)中心校、直属各学校:

按照石家庄市委组织部《转发省委组织部〈转发中组部〈关于印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石组通字〔20142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现就做好统计我市教育系统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所有在职(包括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的国家工作人员,凡配偶或子女有已移居国(境)外情况的均属于统计范围。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摸底统计工作,有移居国(境)外情况的,以“处级”、“科级”、“其他”三个类别为序排列填写,除填写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人员情况外,还要在“其他家庭成员情况”栏详细填写其他主要家庭成员从业情况,如配偶及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注明“均已移居”。汇总表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于56日下班前报教育局资料室(2218房间),如没有移居国(境)外情况的,请打电话告知教育局资料室。电话:82185699

三、移居国(境)外是指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四、各乡镇中心校、市直属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明确相关人员,认真负责地做好有关工作,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确保信息严格保密。如存在填报不细、隐情不报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汇总表》

 

 

 

 

鹿泉市教育局

201455

 

 


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序号

姓名

单位及职务

职级(处//其他)

配偶子女移居情况

其他家庭成员情况

称谓

姓名

移居国家(地区)

移居类别

移居时间(年月)

现居住城市及从事职业

1

 

 

 

 

 

 

 

 

 

 

2

 

 

 

 

 

 

 

 

 

 

3

 

 

 

 

 

 

 

 

 

 

4

 

 

 

 

 

 

 

 

 

 

5

 

 

 

 

 

 

 

 

 

 

6

 

 

 

 

 

 

 

 

 

 

   填表人签字: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字:                                       页,共    

填表说明:

1、以“处级”、“科级”、“其他”三个类别为序排列。2、移居类别:(1)外国国籍;(2)永久居留权;(3)长期居留许可。3、“其他家庭成员情况”栏中填写除移居人员外的其他主要家庭成员从业情况,如配偶及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注明“均已移居”;无配偶或者无子女同样需要注明。

 

 

编辑:网校客服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鹿泉区教研网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