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教字[2009]51号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要点及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
现将《鹿泉市教育局关于“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要点及督导检查的通知》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研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00九年五月八日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要点及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根据鹿泉市作风办工作安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即“全面展开、整体推进”阶段的工作要点及督导检查重点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阶段时间为:4月1日—7月31日。基本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十个一”工程,结合开展“八项活动”、建立“八项制度”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着力在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使师生切实感受到活动成效,为不断深化我局干部作风建设活动奠定坚实基础。主要抓好六项工作:(1)开展先进典型宣传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2)开展以治懒、治散、治庸、治腐为主要内容的“四治”活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狠刹几股不正之风。(3)开展党员干部及教师警示教育活动。(4)开展“为学校解难题、为师生送服务”的“两为”活动。(5)扎实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教师队伍和学校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和交流轮岗。(6)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
二、工作要点
1、开展先进典型宣传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4月1日—5月31日)。(1)各教育中心、直属学校要根据实际,做好先进典型的培养、选树、表彰和宣传工作,通过召开先进事迹报告会、媒体宣传、通报表彰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2)各教育中心、直属学校将本单位实绩突出、事迹感人、有较大社会反响的先进典型,于5月15日前把名单(每个中心、直属学校最少一人)和事迹材料报局作风办,由局作风办协调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3)各教育中心、直属学校要把选树先进典型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坚持下去,不断发现、培养和宣传新的先进典型,在教师队伍中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
2、开展以治懒、治散、治庸、治腐为主要内容的“四治”活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狠刹几股不正之风(4月1日—7月31日)。(1)由教育局作风办牵头,围绕各教育中心、各学校履行职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教育局的决策部署以及执行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等重点工作,通过突击检查、随机暗访、受理举报等形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不认真落实教育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对群众态度蛮横、对学生进行体罚、不作为、乱作为、乱罚款、吃拿卡要、挥霍公款、索贿受贿、违反工作纪律等几股不良风气和反面典型。(2)以强化绩效考评、行政问责为重点,严格落实《关于对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投诉举报的处理办法》、《石家庄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规定(试行)》及《教育系统人员“十不准”》和《教育系统问责办法》等制度规定,对相关问题和责任人,严格问责,严肃处理。(3)建立明察暗访长效机制,对所发现问题及时汇总剖析。
3、开展党员干部及教师警示教育活动(6月10日—6月30日)。(1)市纪委于6月份适时对全市查处的不做事、不尽职、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典型案件公开处理,通过印发反面典型案例、通报批评等形式,在全市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要围绕吸取教训、转变作风开展大讨论活动,深刻剖析反面典型发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要制定具体方案、建立活动档案,并通过征求群众意见、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深刻查找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和教师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3)各教育中心、直属学校根据实际,可各自选择典型案例,通过多种形式强化警示教育效果。(4)各教育中心、直属学校要在6月2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报教育局作风办。
4、开展“为学校解难题、为师生送服务”的“两为”活动(5月1日—5月31日)。(1)各教育中心要在本辖区,直属学校要在本校开展“为学校解难题、为师生送服务”活动。各级领导和教师要结合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结对子帮扶服务,要特别注意抓好后进学校、困难生的帮扶。各教育中心、直属学校结对子帮扶名单5月12日前报教育局作风办。(2)参加帮扶活动的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到条件艰苦、发展滞后、问题突出的学校和班级开展帮扶服务,根据帮扶对象的需要,帮助解决他们亟需解决的问题。(3)各教育中心和直属学校都要建立帮扶工作台帐和档案,记录好每次下基层的时间,走访、调查的人员,帮扶对象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等。(4)各教育中心、直属学校要通过上门走访、发函征集、网上调查等方式,收集老师和学生在工作学习中遇到的难题,集中研究,集中解决。(5)5月22日前,要通过座谈、恳谈和发放问卷等形式,组织一次“我为干部作风献一策”主题民意调查。调查人数不少于100人,调查对象为教师、学生及家长。各教育中心、直属学校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后报教育局作风办公室。(6)各教育中心、直属学校要建立起“为学校解难题、为师生送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帮扶活动,实现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5月22日前形成帮扶情况专题报告,报送教育局作风办,主要包括走访了几所学校、多少教师和学生、帮助解决了什么问题等情况,要有措施、有数据、有典型。此后由教育局作风办定期调度并于每月20日前汇总“两为”活动情况。
5、扎实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4月1日—7月31日)。(1)建立教育后备干部人才库,规范后备干部选拔、任用机制。(2)均衡配备教师,加大教师交流和支教的力度,鼓励和支持教师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城镇学校向农村学校、强势学校向弱势学校流动。
6、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6月20日—7月10日)。(1)各教育中心、直属学校要对活动过程和效果做好“回头看”,建立作风建设活动进展台帐,及时汇总工作中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2)6月8日前,各教育中心、直属学校要对本单位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将活动经验、典型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形成专题报告,上报教育局作风办。(3)教育局作风办根据各单位总结、指导检查组意见及平时掌握的具体情况,筛选一批活动开展好、作风转变实、群众公认度高、科学发展业绩好的单位,在6月下旬至7月上旬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
三、督导检查重点
1、开展先进典型宣传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重点检查:(1)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导向和带动作用的具体做法,表彰、宣传先进典型的有关文字材料和音像资料。(2)先进典型的上报推荐情况。(3)干部群众对先进典型的反映。
2、开展以治懒、治散、治庸、治腐为主要内容的“四治”活动,加大明察暗访,狠刹几股不正之风。重点检查:(1)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的记录,包括突击检查、随机暗访、受理举报情况的数据、典型案例等有关文字材料和音像资料。(2)明察暗访中发现并查实问题的处理材料及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员的问责处理情况。(3)对明察暗访活动中发现问题的剖析报告及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处理措施。
3、开展党员干部及教师警示教育活动。重点检查:(1)各单位警示教育活动的相关材料,包括实施方案、活动档案等相关文字及音像资料。(2)组织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资料。(3)警示教育活动情况总结。
4、开展“为学校解难题、为师生送服务”的“两为”活动。重点检查:(1)采取查看相关资料、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检查“两为”活动中结对子帮扶、解决实际问题的成效。(2)到帮扶对象所在地实地查看送温暖、解难题情况。(3)领导干部为群众解决的实际问题和困难。(4)建立的专门工作档案以及开展工作情况的记录。(5)建立的相关工作制度。(6)“我为干部作风献一策”活动有关资料。
5、扎实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教师队伍和学校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和交流轮岗。重点检查:(1)各教育中心、直属学校是否结合本地、本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相关的制度规定。(2)是否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开展了竞争上岗、交流轮岗等工作,查看工作开展的相关文字资料。
6、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重点检查:(1)是否建立作风建设年进展台帐。(2)对活动进行总结情况,包括对活动中取得的经验进行提练、深化和推广情况。(3)培养和总结出的先进典型。
200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