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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节放假期间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年09月29日 00:00:00 访问量:928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国庆节放假期间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根据上级安排,101-7日,各学校放假休息。现就放假期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各学校要做好假期期间的值班护校工作,确保不发生被盗、失火等校园安全事故,学校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

2.放假前各学校要统一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包括交通安全、森林防火、旅游安全等。

3.放假期间各学校不要组织不必要的学生集体活动。确有必要需要开展的集体活动,要提前报教育局审批,并做好安全应急预案。

4.各学校要合理控制学生作业量,保证学生假期有充足时间自主参加实践活动。

5.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变相补课,严禁中小学校向民办教育机构或个人出租、出借校舍做为补课场所,严禁为补课办班者提供宣传便利,一经发现将对学校校长实施问责。

6.严禁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活动,或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辅导等。

                  年九月二十九日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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