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端午节暨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
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端午节、汛期相继来临,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师生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传统节日,确保汛期学生生命安全,现就做好端午节暨汛期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切实落实责任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节日和汛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节日、汛期的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各项措施,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紧紧盯住本辖区和校园内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巡检巡查,严密实施监控,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安全教育要常抓不懈,决不能掉以轻心。节前和汛期,各学校要认真开展防溺水、交通、意外伤害等事故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回家、外出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在家要注意用电、用气安全,外出活动要预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另外,要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少去人员密集的地方,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三、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
进入汛期,暴雨、洪水、雷电多发,也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做好汛期的学校安全工作十分重要。各学校要增强防洪水、滑坡、泥石流、雷电和大风等自然灾害意识,做好教育和预防工作。要加强对学校隐患、施工现场和重点部位的防控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保证学校节日和汛期安全。
四、加强值守和应急救援工作
要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掌握节日期间和汛期的安全动态。要在对各种危险因素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应对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和落实工作。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确保处于临险状态,一旦出现险情,做到反应迅速、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要确保节日期间信息畅通,如有情况,要及时上报教育局,不得瞒报、漏报。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