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教育局
教育信息网网上发文管理规定
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信息网网上发文工作,提高发文效率、保证发文质量及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科室凡在教育信息网网上发文,必须填写《鹿泉市教育局网上发文审批单》,经主管局长签字同意后方可上传发文。
2、《网上发文审批单》一式两份,一份由发文科室留存,另一份交办公室留存备案。
3、各科室确定1—2名工作人员负责网上文件发布,登陆密码不得告知他人,并不定期更换密码,确保发文安全。
4、各科室负责人要严把文件审核关,做到文从字顺,无错别字,确保发文质量。
5、本规定自
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
鹿泉市教育局
网 上 发 文 审 批 单
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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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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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稿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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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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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局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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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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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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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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