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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网网上发文管理规定

2009年04月09日 00:00:00 访问量:721

 

鹿泉市教育局

教育信息网网上发文管理规定

 

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信息网网上发文工作,提高发文效率、保证发文质量及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科室凡在教育信息网网上发文,必须填写《鹿泉市教育局网上发文审批单》,经主管局长签字同意后方可上传发文。

2、《网上发文审批单》一式两份,一份由发文科室留存,另一份交办公室留存备案。

3、各科室确定12名工作人员负责网上文件发布,登陆密码不得告知他人,并不定期更换密码,确保发文安全。

4、各科室负责人要严把文件审核关,做到文从字顺,无错别字,确保发文质量。

5、本规定自41起施行。

 

 

 

 

OO九年三月三十日

 

鹿泉市教育局

网 上 发 文 审 批 单

 

文件名称

 

拟稿科室

 

稿

 

科室负责人意见

 

主管局长意见

 

发布时间

 

发文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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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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