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鹿教通〔2010〕6号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2010年1月30日,国家、省、市分别召开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视频会议,会上各级领导对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分别作出了重要指示,同时对上海熊猫炼乳、陕西金桥乳粉、山东“绿赛尔”纯牛奶、辽宁“五洲大冰棍”雪糕、河北“香蕉果园棒冰”等多起乳品三聚氰胺超标案件进行了通报。这些案件都是使用了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作为原料,生产乳制品,性质非常恶劣。春节将至,另外,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海世博会召开在即,为了创造良好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坏境,根据中央、省、石家庄市、鹿泉市食品安全会议精神,教育局决定于2010年2月1日至2月10日对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小卖部、食堂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食品安全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学校是否建立健全相应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并有管理组织,学校食堂、小卖部设有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实行学校食堂承包(托管)经营的是否建立准入制度,明确学校、承包方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的职责。
4、校内小卖部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证、健康证,卫生条件和状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出售过期、劣质、“三无”食品。要严把进货关,如发现在校内小卖部出售上海熊猫炼乳、陕西金桥乳粉、山东“绿赛尔”纯牛奶、辽宁“五洲大冰棍”雪糕、河北“香蕉果园棒冰”等食品,特别是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乳制品,要及时上报教育局安全科。
5、学校食堂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
7、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台帐制度,食品采购是否索证,有无验收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是否做到了不使用无检疫证或来路不明的肉及肉制品,不销售腐烂变质、过期、“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食品。
8、食堂面积是否符合要求,相应功能加工间(区)是否完整(粗加工、烹调、配餐、餐具洗消、食品储存等)。食品贮存、加工环节的管理是否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符合卫生要求,能够提供餐饮具消毒效果检测报告。是否有“三防”措施,设施是否完好。
二、工作安排
1、检查时间2010年2月1日至2月10日。
2、各学校认真开展自查,各教育中心要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学校进行检查。期间,教育局组成检查组对此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要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排查方案,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单位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完善和落实制度。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三)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宣传。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板报、标语(条幅)、广播等形式,利用放假前对学生开展一次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的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不买“三无”、劣质食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学会自我保护。
(四)严格责任,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要严格岗位责任,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人员各负其责。及时掌握学校食品安全动态,确保信息通畅。同时,要切实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能够及时组织力量处置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对食品卫生突发性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失职渎职、包庇纵容的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