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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市教育局森林防火明白纸

2010年02月04日 00:00:00 访问量:842

鹿泉市教育局森林防火明白纸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使每个中小学生都掌握森林防火知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自然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生态平衡,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特制定森林防火明白纸,要求各学校印发给学生,做到人手一份。具体内容如下:

    1、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01日至翌年531日。其中111日至翌年531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2.在森林防火期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对被监护人的教育和管护。因被监护人的行为造成森林火灾事故的,由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3、森林火灾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烧毁树木;(2)使自然生态环境和森林生态系统遭受破坏;(3)危及农牧业生产,森林是农牧业的屏障,失去屏障的农牧业生产必然受到危害;(4)造成物种濒危或灭绝;(5)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6)干扰社会经济和工作秩序,造成社会不稳定。

      4、有以下行为的将受到有关法律法规处罚。(1)在野外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2)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3)森林防火期内,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的;(4)在山场周围上坟、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的;(5)在林区及边缘地带烧荒、烧田埂、烧秸秆、吸烟、烧火、野炊等行为的。

5、森林防火期内,每位中、小学生均应自觉做到:(1)不在野外玩火、烧纸、上山野炊;(2)自觉宣传森林防火有关知识及法律法规;(3)发现火情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6.森林火警电话“12119.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鹿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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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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