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
通 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2010年2月10日中午12时左右,石家庄南三条市场一商城发生火灾,造成严重损失。石家庄市政府于当晚八点半召开了紧急电话会议,我市也随即召开了紧急会议,并对我市消防安全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为吸取南三条火灾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学校防火安全工作,为确保全市广大师生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根据上级精神,教育局要求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在节前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主要领导,要切实提高对防火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学校校长对这次安全工作负全责。要充分认识学校的火灾对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国家和个人财产安全的危害,以及对学校稳定乃至社会稳定的严重不良影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抓好有关工作,防止此类事故发生。
二、周密组织。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要利用2月11日、12日两天时间,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进行一次彻彻底底的消防隐患大检查。要对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实验室、阅览室、会议厅等场所或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尤其要对校园内的危旧建筑、电线线路、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重点排查,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处理电路上出现的火灾隐患和违章用电等问题。各学校要利用假期期间加强对校内电网设施的改造,彻底消除隐患。对耐火等级低的老旧房屋,要加快改造进程。对所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不得拖延。如有不能当即处理的,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教育局。(电话:82012281)
三、明确责任。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检查负责人要对检查结果负责,形成书面材料并签字。因检查走过场或检查不细致造成事故的,将追究检查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值班。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要认真落实值班各项制度,加强节日值班检查,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值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
请将本通知传达到本辖区内所有学校,并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鹿 泉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