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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2010年03月29日 00:00:00 访问量:1800

鹿教字[2010]21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我市中小学校进一步普及艺术教育工作,为全市中小学生营造良好的校园艺术环境,培养德、智、体、美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局决定在20106810日举办艺术节,进行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乡(镇)、区教育中心和直属学校要积极开展各项艺术活动,以艺术活动的形式面向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展示当代中小学生热爱祖国、积极向上、健康活泼、多才多艺的精神面貌。

本届艺术节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乡(镇、区)教育中心和直属学校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指导,坚持育人的宗旨,坚持普及的原则,坚持学校为基础,充分动员广大教师和学生投入到艺术节活动之中,让更多的学生成为艺术节活动的主角和受益者。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和直属学校要加强对艺术节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组织机构,明确具体负责人员,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落实经费保障,确保艺术节活动的圆满成功。

 

 

附件:鹿泉市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鹿泉市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育人为本,以学校为基础,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使学生参加艺术节活动的过程成为受教育的过程,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让每个学生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艺术节要体现中小学艺术教育的特点,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特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展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二、主题和内容

    艺术节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本届艺术节要充分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天天向上的精神风貌,努力学习、勤于探索、敢于创新的风采才华。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创作和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

三、参加对象及分组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20092010学年度在籍学生。

四、活动项目和形式

分为艺术表演节目类、艺术作品类。

1.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独唱: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管弦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管乐或弦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40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独奏: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节目

集体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独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家乡剧)节目

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2.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不得进行电脑制作和暗房技术处理。

4)手工制作与工艺品

五、活动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节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各乡(镇)、区教育中心和直属学校要根据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1.第一阶段(20104月至20105月)为各乡(镇)教育中心和直属学校基层开展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

2)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乡(镇)、区教育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艺术节活动。

2.第二阶段(201068-10日)为鹿泉市展演活动阶段。收集书法、绘画、工艺作品等学生成果,组织推进教育全面发展成果展览,在青少年活动中心展出时进行评奖。展览安排见附件:《推进教育全面发展成果展览实施方案》。艺术节目展演610在鹿泉市会堂汇演。

六、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2.报送节目和作品的数量及报送时间:各乡(镇、区)报送市级比赛的艺术表演节目2-4个,于62前将节目单报教育局普教科书法、绘画、工艺作品在青少年活动中心进行展示,于68前布置完毕。

3.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艺术品、工艺品、手工制作在作品背面左下角或右下角粘附标签注明所在学校名称,以及作者姓名和所在年级(标签样式附后)。

七、奖项设立

本届展演活动设以下奖项:

1.教育中心、学校优秀组织奖:设优秀组织奖表彰本届艺术展演活动中组织出色的单位。获奖教育中心、学校计分,纳入年终考核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学校的加分项目。

2.优秀组织工作者奖:表彰本届艺术展演活动中工作出色的获奖教育中心、学校优秀组织工作者。

3.艺术表演奖:声乐、器乐、舞蹈节目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

4.艺术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工艺作品与手工制作各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展出后由市文联和教育局联合进行评选)。

八、组织工作

    市教育局成立全市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局普教科),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要成立组委会,加强领导,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订本地活动实施方案,并做好集中展演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各中小学校要由校长负责,落实本校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附件:1.鹿泉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各类节目报送表

      2.鹿泉市教育局推进教育全面发展成果展览实施方案

 

 

 

 

 

 

 

 

 

 

 

 

 

 

 

 

 

附件1

鹿泉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各类节目报送表

鹿泉市中小学生艺术节表演类节目报送表

 乡(镇)、区教育中心盖章

类别

节目

名称

学校

指导教师(限二人)

演出

人数

是否

创作

 

 

 

 

 

 

 

 

 

 

 

 

 

鹿泉市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标签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乡(镇)区教育中心

 

指导教师

 

作者姓名

 

联系电话

 

作者学校、班级

 

通讯地址

 

 

 

 

附件2

鹿泉市教育局

推进教育全面发展成果展览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我市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紧紧围绕推进教育全面发展这一主题,着力实施“三大工程”,努力实现创办和谐平安教育,与时俱进的创新教育,与社会发展同步的大教育,人民满意的教育等“四大教育”的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全局,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出现了真实干推进教育全面发展的喜人局面。为总结一年来的教育工作,全面展示广大干部教师的精神风貌,广大中小学生的科技创新、动手技能等综合素质成果,举办鹿泉市中小学推进教育全面发展成果展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展出时间与地点:201061072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展出。

二、参展单位:各乡镇教育中心中小学校、育才学校、特教学校。

三、参展内容:教师优秀教案、读书心得体会、家访日记、师生美术书法作品、手工作品、优秀作文等内容,反映本单位教育全面发展的经典作法与实效。

四、展示形式:图片、展牌、实物等。

五、展出作品与设计要求:

1、要选择有创意性、艺术性的作品。作品的种类多样化、有代表性。每单位要突出重点种类,即使优秀种类也不要超过10个作品。

2、选派设计能力强的教师精心设计本单位展台,色调、布局不作统一要求,要活泼美观、各具特色。展牌要图文并茂,能够反映本乡镇教育的发展特色。

六、展厅格局设置(附图示)

展厅使用面积200m2

四周墙边和中间(南北)最后一排设展台共长61.12m

中间(南北)三行两面设置展牌共长42.2m

第一块为展牌展览名称(鹿泉市教育局推进教育全面发展成果展览),第二块展牌为前言。以下为图示的各乡镇、直属学校展牌,展台面铺深红色绒面台布(自备)。统一借用获鹿镇中会议桌作展台。

七、展牌规格:

高度:1.9m(支脚高0.62m展牌高1.28m

宽度:根据本单位展区长度设置。

各单位在展牌内容中显示乡镇名称,最一般的显示是后边写“××乡镇宣”。

八、教育局将对本次展出进行评比,对展出成绩突出的乡(镇、区)和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展牌展台数量

                展台                 展牌

1、教育局                          24

2、育才      1张桌子 1.2       12.4

3、大河      3张桌子 3.6       12.4

4、李村      3张桌子 3.6       12.4

5、开发区    3张桌子 3.6       12.4

6、黄壁庄    3张桌子 3.6       12.4

7、石井      3张桌子 3.6       12.4

8、白鹿泉    3张桌子 3.6       12.4

9、上寨      3张桌子 3.6       12.4

10、山尹村   3张桌子 3.6       12.4

11、宜安     3张桌子 3.6       12.4

12、上庄     3张桌子 3.6       12.4

13、寺家庄   5张桌子6         12.4

14、铜冶     6张桌子7.2       23.8

15、获鹿镇   5张桌子6         23.8

16、特教     1张桌子1.2       12

 

 附件:展厅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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