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2009年夏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夏季是食物中毒和其他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期,为保障全市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为落实市食安办文件要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的
通过开展夏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和腐烂变质及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学校、幼儿园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高食堂管理者和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夏季学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增强师生食品消费安全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学校食堂食品中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坚决杜绝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发生食物中毒现象,确保学校安全。
三、整治重点和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小卖部以及周边小摊点。
四、实施步骤
本次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安排部署此次检查的有关情况。
(二)实施整治阶段。(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要对辖区所属学校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食堂硬件设施不达标的要利用暑假认真整改,加大投资。
(三)总结阶段。(8月21——31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对本次夏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出书面总结,于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落实责任。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根据已制定的工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本次专项检查落实到所属学校、幼儿园,要明确责任,不落一校,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重点,重点是检查学校食堂、饮用水、小卖部、学校周边摊点,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一要采取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抽查相结合,对学校食、堂小卖部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若整改不到位的,勒令其立即停工停业整改,全力做到未雨绸缪;二要严把食品进货关,坚持食品进校登记制度,建好经营档案和信用档案;三要落实“留样”制度,做到:饭菜样样留样,足量留样,足量保存,冷藏保存;四要制定食品卫生安全预案。
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设备,提高学校对食品安全的管理水平。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单位要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推动我市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学校食品安全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密切配合,狠抓源头。要求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密切配合当地乡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搞好学校周边食品加工企业和经营业主的摸排登记,会同他们联合依法执法取缔和整治危害学校及师生的食品违法行为,确保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
二00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