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现将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2009年暑假将至,是学校教学工作的调整期,同时也是自然灾害、中小学生意外事故(尤其是溺水、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度假,切实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做细、做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严格门卫管理和学生考勤制度;保持和家长的密切联系;严防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溺水事故;要进一步与社区、村委会联系,在江(河)、池塘边设警示性标识,要特别教育和引导学生在假期不私自游泳。
二、切实保障学生集体活动时的交通安全。针对期末、假期学生集中返家、集体出行较多这一特殊时段,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会同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法黑校车进行集中整治。要教育学生离校返家、假期出游时拒绝搭乘农用拖拉机、三轮汽车、超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辆。
三、严格防控校园伤害事件。结合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工作,治理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净化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加强学校门卫管理,落实校园、学生宿舍值班巡逻制度,严防外来人员对师生的伤害。及时化解、慎重处理学生违规行为,防止因处理问题不当而导致校园暴力事件或学生自杀事件的发生。
四、持续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加强甲型H1N1流感和手足口病的预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图书、安全知识挂图、安全教育光盘和教育部门户网站基础教育一司栏目免费下载的安全教育资源,在广大师生中普及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并针对暴雨、雷击、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校舍倒塌等灾害事故,组织师生有效开展专门的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与逃生演练活动,提高其事故灾难应对能力。目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形势严峻,要教育学生注意自身健康,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等活动,避免与流感样症状的人员接触。
五、加强应急值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重大灾害。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当前气象灾害的防灾救灾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防灾应急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一把手”负总责,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健全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抢险的物资和装备,及时了解掌握气象、汛情、地质灾害、交通等安全信息,遇到重大险情或接到有关部门重大气象、地质灾害预警后,学校可以根据情况适当调整上课时间、提前放假或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场所上课,避免因灾害导致师生伤亡。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假期值班,严格落实门卫管理,加固教室门窗,确保财务室和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实行假期领导带班值班、主要领导外出请假报告和安全信息报送等制度,主要领导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明确值班职责,严肃值班纪律。遇有紧急、重大的突发事件,要即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市直属学校暑假期间的值班表请于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和安全处。
二○○九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