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鹿泉市实验教学管理规范”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中小学校:
近年来,随着我市教育的不断发展,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与教学仪器装备水平有了较大的提升,为中小学实验教学和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奠定了物质基础和提供了保障。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全面落实教育局“教育管理规范年”文件精神,现将《鹿泉市实验教学管理规范》发给你们,望各中小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充实人员,抓好落实。
教育局,将《鹿泉市实验教学管理规范》的落实情况列入对学校工作的评价体系。
电教仪器站
附:《鹿泉市实验教学管理规范》(小学)
《鹿泉市实验教学管理规范》(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