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教字[2012]5号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坚决纠正教育收费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把开学收费关口,有效防止乱收费问题发生,请按照通知要求,针对本乡镇、本学校教育收费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教育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义务教育阶段
1、违规招收择校生、借读生或片外生并收取费用问题;
2、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
3、违规收取试卷费问题;
4、任课教师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问题;
5、违规补课收费问题;
6、教师有偿家教问题;
7、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并从中牟利问题;
8、其他违规收费问题。
(二)普通高中阶段
l、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建立校务公开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否把学校招生资格和计划、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全部公开;
2、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是否按照规定招收市域、县域内的学生;是否存在单独组织招生考试、超出学校合理规模招生行为;
3、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是否落实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是否存在“三限”生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非计划生等任何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是否存在违规擅立收费项目行为;
4、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在省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范围内征订教科书和教师用书,是否存在教辅材料选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中等职业学校
l、学校是否建立校务公开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否按照规定将学校招生计划、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是否按规定方式和内容进行公示;
2、学校服务性收费是否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是否存在强行统一收取代收费,并在代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的行为;
3、学校有无违规收取补考费、重修费、实习费等;学校住宿费有无超标准收费现象。
4、中等职业学校是否将国家的补助按时足额发放给有关学生。
(四)校务公开
1、校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是否健全;
2、以人事管理、学生管理、招生收费、后勤服务、资产管理、廉政建设等为内容的公开事项是否完整;
3、是否创建了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宣传橱窗、校园网等形式的公开载体;
4、是否建立健全了领导议事、公开事项保密审查、工作考核、备案、责任追究等校务公开制度;
5、校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规范、及时。
二、检查方法
1、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教育收费总体情况;
2、召开学生座谈会,组织学生问卷,了解学生对学校收费、征订教辅材料、补课等方面意见以及存在的问题;
3、查看2011年以来学校收费帐目,检查学校收费情况;
4、查看学生书包、教师办公室,检查学校征订教辅材料情况;
5、调阅招生部门2011年高中新生录取资料和学校各班学生的相关资料,了解学校招收择校生情况。
三、自查安排
各学校要在
自查自纠结束后,教育局将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学校收费及校务公开自查工作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
1、治理教育乱收费是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减轻农民负担、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纠正的可以从轻或免于处分;对在自查中没有查出问题,被上级或有关部门查出的,按顶风违纪严肃处理。
2、各单位要围绕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公开形式是否便捷、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科学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对容易产生问题的关键环节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重点进行检查。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通过投诉、评议、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对推行办事公开工作不力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
2012年春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统计表
填表单位: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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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查 自 纠 情 况 |
自查自纠学校(所) |
自 查 自 纠 情 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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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校 |
高 中 |
初 中 |
小 学 |
查出问题(个) |
纠正问题(个) |
查出违规金额(万元) |
清退违规金额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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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学 校 自 查 自 纠 工 作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汇 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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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和 抽 查 情 况 |
组成检查组 |
检 查 和 抽 查 情 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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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个) |
县级 (个) |
检查学校 (所) |
查出问题 (个) |
纠正问题 (个) |
查出违规金额 (万元) |
清退违规金额 (万元) |
通报批评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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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地 检 查 或 抽 查 工 作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汇 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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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可另附纸。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要同时报送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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