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教字[2012]16号
鹿泉市教育系统
201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纪委关于全面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做好民主评议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为保证评议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和谐社会”为主题,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方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评促建的方针,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依法执政、规范管理,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在市、乡两级党委领导下进行,教育局行风办负责日常工作,由直属各单位和乡(镇、区)教育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责任制,把政风行风建设列入“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真正渗透到各项工作、各个岗位中。教育局负责检查指导各乡(镇、区)教育中心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组织评议直属单位的行风状况,各乡(镇、区)教育中心负责组织评议下属中小学校行风状况。
参加市评议办直评的窗口单位的行风评议工作由市评议办和教育局行风办双重指导,以市评议办为主。
没有参加市评议办直评的直属各单位的行风评议工作由教育局行风办指导。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行风评议工作由各乡(镇、区)评议办和教育局行风办双重指导。
(凡参加市评议办直评的窗口单位在报送有关材料时要注意一份交市民主评议办公室,一份交教育局行风办)
三、参评范围
教育局和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均作为全市教育系统评议对象。
(一)教育局参加市民主评议办公室市直单位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类考评。
(二)招生办参加市民主评议办公室热点窗口单位类考评。
(三)市第一中学、市第二中学、市第三中学,职教中心,实验高级中学,实验初级中学,实验小学,鹿泉市幼儿园,鹿泉市第一幼儿园,参加市民主评议办公室组织的学校类单评单列考评。其他市直单位民主评议工作由教育局行风办负责。各乡镇每年抽出所辖学校数量的三分之一参加教育局行风评议,三年完成一轮。
(四)教育局人事科科长李会辰、计财科科长张修天、成职教科科长王晓勇参加市民主评议办公室组织的重点岗位中层干部测评(单评单列考评)。其他科室的科长、主任均参加局重点岗位中层干部评议。
四、评议内容
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紧紧围绕教育实际,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以“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和谐社会”为主题,培养促进科学发展的良好作风,积极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将工作重点放在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民主管理、师德师风建设、效能建设,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做好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行风建设工作不断提高。
具体评议内容如下:
(一)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以“提高干部执行力、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推动教育科学发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为主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缩短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勤政廉洁。严格落实省“十个严禁”和我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规定。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完善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成果,强化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观念。
(三)加强党务、政务、校务公开,提高依法执政治校水平。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坚持政务、校务公开,强化权力运行动态公开。探索建立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凡是列入公开目录,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广大师生关注的问题以及“三重一大”事项,都要及时公开。积极推进网上审批、网上公开、网上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阳光施政、治校、执教。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重点围绕规范决策行为、行政行为、办学行为、干部人事管理、招生考试以及财务、基建、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等关键环节,查漏补缺形成“相互配套、制约有力”的制度体系。
(五)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严格践行公开承诺,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教育收费和办学行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一系列惠民政策,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六)抓机关带基层,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民主评议经常性工作要求。各部门要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坚持纠、评、建相结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坚持把民主评议与自身工作紧密结合,建立健全自我运行机制,促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校风建设不断提高。
(七)考评重点岗位中层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纪律、群众观念、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洁自律和工作能力等七个方面的内容。
五、活动方式
市民主评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参评系统和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活动。认真组织参评系统开展阳光服务、热线电话、公开承诺、自查自纠、集中整改、践诺公示等活动;积极组织评议代表和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听证质询等活动;组织参评单位与人民群众进行各种形式的沟通、互动评议活动。组织协调好民主评议中层干部、窗口单位和民主评议学校等专项、专题评议活动,并将这些活动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落实,评议结果纳入对应单位的总评结果。
六、评议步骤和方法
民主评议工作自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为一年度。各单位的民主评议活动以组织社会各界群众问卷测评为主,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相融合,适当结合工作考核的方法。重点岗位中层干部的评议主要通过述职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日常工作考核方式进行。主要步骤为:
(一)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3月份具体安排部署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下发《鹿泉市教育系统201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对2012年度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要成立民主评议行风政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联络人,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将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办公室联络人名单和联络方式及参评学校名单于
(二)公开承诺。
4月份,各乡镇教育中心、各学校和机关有关科室要向社会做出行风建设承诺。承诺内容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以“贴近群众、便利群众、服务群众”为主要方面。
(三)认真做好“阳光投诉”工作。
继续搞好“阳光投诉”,为群众了解政策依据、考试信息以及进行投诉举报提供方便。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要加大对教育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解答和解决群众反映和投诉的问题,做好对群众投诉问题的追踪反馈工作。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学校每月至少报送一篇反映本单位民主评议工作动态、做法和经验的信息,全年不少于12篇。
(四)参评单位自查自纠。
4月至8月,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按照各自的工作方案,对本单位的行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根据自查出来的情况进行整改。
(五)工作抽查考评。
9月份,教育局行风办将组织对各单位就教育乱收费、招生考试、机关效能建设、重点岗位中层干部的工作进展及投诉举报情况等重点工作进行一次工作抽查,以检验和促进行风建设成效。
(六)开展明察暗访活动。
采取事先不打招呼,直接深入到岗位、学校进行暗访的方式,对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将暗访情况进行台帐登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七)评议办法。
12月份,评议办要对参加评议的单位进行问卷测评和工作考核,根据上级评分办法进行评分、排名。对重点岗位中层干部进行年终评议。
1、问卷测评。
通过直接向学生、家长、教师发放问卷进行评议。组织形式主要有召开学生会、学生家长会、教师会等方式。面向学生、家长的问卷测评要覆盖参评学校所有班级。初中、高中问卷测评对象为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家长和学生,参评家长数量不低于60%;小学问卷测评对象为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家长。参评学生和家长数量要视该校在校生总数而定:在校生数在500人以下的学校,参评人数应达到总数的40%;在校生数在500-1000人的学校,参评人数应达到总数的30%;在校生数在1000-3000人的学校,参评人数应达到总数的20%;在校生数在3000人以上的学校,参评人数应达到总数的10%。面向教师的问卷测评与面向学生、家长的问卷测评同时组织,参评教师数量应达到学校在职教职工总数的20%。
2、信访评议。
此项评议为扣分项目,由行风办根据查办、督办信访件情况,从所属参评学校问卷测评得分结果中扣减。
七、工作要求
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要切实把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发扬求真务实作风,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每一项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责任,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为教育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