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教字[2010]43号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 “鹿泉教育先进人物”评选活动的通 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我市教育工作得到了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形成了全社会尊师重教,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的良好局面,涌现出了一大批励志从教、无私奉献的教职员工。为宣传和展示这些人物的先进事迹和个性风采,教育局决定,从2010年5月到2010年12中旬,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开展“鹿泉教育先进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弘扬励志从教、精业笃学、无私奉献、教书育人的传统美德,宣传展示鹿泉市教育系统先进人物事迹与个性风采,用鲜活的人和事感动社会、感动教育,进一步营造爱岗敬业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评选范围、条件
评选范围:鹿泉市教育系统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职干部、教职员工。
评选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推荐)
1、立足基层,爱生如子,师德高尚,恪尽职守,取得相对显著成绩者;
2、教法精湛,自成一格,育人有方,成绩突出,能充分发挥名师带动作用,对外业务交流活动中表现出色,为提高全市整体教育质量做出突出贡献者;
3、教师个人遭遇特殊,身羁重疾,道路曲折,但笑对挫折,躬耕教坛,矢志不渝,教育教学成绩相对突出、社会评价较高者;
4、教师个人在教学之外的某一方面具有一技之长,于教育对外交流、科技小制作、创建新型校园活动建设等活动中表现出色,受到石家庄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表彰,或者在某一方面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甚至有独到建树,有利于提高鹿泉教育知名度,推动全市教育整体健康、持续、协调发展者;
5、中小学校长队伍中,办学思想独特,特色定位科学,管理规范有序,重视教育创新,强调个性发展,注重品牌建设,富有人文气息,在全市范围内社会美誉度高,域外也有相当知名度,为叫响鹿泉教育品牌做出突出贡献者;
6、教研部门中,治学严谨,理念前瞻,课题或论著立足实际、强调实效,在相关领域有一定造诣,能出色发挥专业引领作用,使全市相关学科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在石家庄市级以上学术交流活动中表现脱俗,为鹿泉教育赢得良好声誉,受到省内外有关专家、学者普遍关注者;
三、推荐办法
1、每个乡镇、每所直属学校各推荐1名。
2、推荐材料及要求:推荐单位及被推荐者须填写推荐表格(见附件),提交至评选活动办公室(教育局行风办),截止时间:
四、活动过程
本次活动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当选人的先进事迹将在媒体上公开进行宣传报道,号召全市各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学习先进人物的敬业精神和先进事迹,开拓进取,争先创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全市教师共同进步,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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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关要求
1、本次活动对于我市教育系统弘扬为人师表传统美德,营造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指定专人落实推荐发动、审查上报等各项工作,按照评选各阶段进度、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2、各乡镇及直属各学校在推荐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对推荐人选组织考核,并由所在单位予以公示。严禁弄虚作假,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评选办公室将适时在媒体、网站予以公布。
3、上报推荐材料。
附件:“鹿泉教育先进人物”评选推荐表
“鹿泉教育先进人物”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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