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优秀教师参加暑期休养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教育工会关于加强教师休养工作意见》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爱师护师”工程,经请示市政府,今年暑期,决定继续组织一线优秀教师参加暑期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
组织优秀教师参加休养活动是贯彻落实《教师法》、落实优秀教师待遇,保障教师权益的一项具体措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者的关怀。通过休养参观使他们开阔眼界,增长知识,丰富阅历,更新观念,对调动他们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各中心、各学校要进行广泛宣传,让全市每个教师都认识到组织教师休养活动是我市实施“爱师护师工程”的重要举措,意义在于关爱教师,鼓励先进,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自尊和幸福,激发教师从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各教育中心、直属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学校申报、层层推荐、中心把关的程序,真评实考,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被推荐人员必须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一线优秀教师,是本区域、本学校公认的优秀教师,学校领导不参加休养活动;休养人员须身体健康,能参加统一组织的学习、参观等活动。
在推选中不准优亲厚友,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严肃问责。
三、名额分配
在名额分配上,向山区学校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予以倾斜,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1。“2011年度感动鹿泉教育十大人物”参加本次休养,并占用所在单位分配名额。“十大人物”占满名额的不再重新推荐人选,名额不满的从一线教师中推荐人员至满额。
四、其他事项
1、具体休养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休养人员不准带家属和陪同人员。
3、休养人员要遵守时间、服从带队领导的指挥。
4、休养人员登记表于
附:1、鹿泉市优秀教师暑期休养名额分配表
2、鹿泉市优秀教师暑期休养登记表
3、2011年感动鹿泉教育十大人物名单。
鹿泉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附表1:
鹿泉市优秀教师暑期休养名额分配表
|
直属学校 |
名额 |
乡镇中心 |
名额 |
|
一中 |
3 |
获鹿镇 |
1 |
|
二中 |
1 |
大河镇 |
1 |
|
三中 |
1 |
宜安镇 |
2 |
|
实验高中 |
1 |
铜冶镇 |
1 |
|
实验初中 |
1 |
上庄镇 |
1 |
|
职教中心 |
1 |
寺家庄镇 |
1 |
|
特教学校 |
1 |
白鹿泉乡 |
2 |
|
市直幼儿园 |
1 |
上寨乡 |
2 |
|
一幼 |
1 |
李村镇 |
1 |
|
育才小学 |
1 |
高新区 |
1 |
|
实践中心 |
1 |
黄壁庄 |
1 |
|
进修学校 |
1 |
石井乡 |
2 |
|
|
|
山尹村乡 |
1 |
附表2:
鹿泉市优秀教师暑期休养登记表
|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
|
身份证号 |
|
健康状况 |
| ||||
|
主 要 事 迹 |
| ||||||
|
所在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所在 中心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教育局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表3:
2011年感动人物名单
鹿泉市开发区中学 徐志英
鹿泉市第三中学 张爱秋
寺家庄镇东营小学 段瑞明
大河镇曲寨中学 郜瑞森
鹿泉市第一中学 刘红春
铜冶镇第一中学 刘 岩
宜安镇裴村小学 高艳琴
黄壁庄学校 杨会英
鹿泉市职教中心 张荣平
石井乡张庄学校 王秀荣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