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教字〔2009〕112号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关于双节两会期间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
现将《关于双节两会期间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双节两会期间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使全市师生度过欢乐祥和的“双节”,并为“两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教育局决定,自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全市中小学集中百天的时间,深入开展各类矛盾纠纷、各类安全隐患、群众普遍关注和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隐患苗头的排查和化解,切实维护“双节”、“两会”期间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排查调处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影响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治安隐患,把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影响全市稳定的大规模赴省、石家庄市和进京集体上访,并以此建立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排查整治治安隐患的长效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主要内容
(一)排查调处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以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为主要内容,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主要有:学校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纠纷、学校安全、干群矛盾等。通过及时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恶性治安和刑事案件的发生。
(二)排查化解集体上访苗头。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要重点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落实信访责任制,保证信访举报事项件件有着落,切实提高为群众解决问题的效率,减少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的发生。对有访不接、有案不查、推诿扯皮、伤害群众感情、导致矛盾激化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通过深入排查调处,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疏导群众情绪,从源头上做好防范化解工作,切实防止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集体上访问题发生。
(三)排查整治危害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治安隐患。以防火灾、防爆炸、防交通事故、防公共安全事故为主要内容,排查整治可能发生灾害事故、治安案件的隐患。防止重大爆炸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防火灾。各学校要重点排查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加强对学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和危险物品的保管。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范措施,设置防火、防毒、防触电、防人体腐蚀等必要设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物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规定,单独存放,严格管理。通过排查整治,完善消防措施,改善防火条件,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防爆炸。重点排查整治学校易爆物品,有可能发生泄漏、爆炸事故的化学物品,通过排查,对管理和防范上的漏洞限期整改,及时发现和剔除隐患,防止危害师生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重大爆炸事故的发生。
防交通事故。重点排查交通安全,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消除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防危害公共安全事故。重点排查学校食堂环境卫生整治,采购人员要懂食品卫生知识,从正规渠道进货,严把质量关,实行仪器检测制度,确保食物安全。加强学校饮用水管理,定期检测水质,尤其是有自用井和水塔的学校,一定要明确专人管理。通过排查整治,杜绝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进入学校食堂,防止危害师生生命健康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教育局成立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教育局行风办。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深入一线进行督导。对情况复杂、牵涉面大的重大矛盾纠纷,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靠前指挥,亲自协调,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进行调处和整治。
(二)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此次排查化解工作,实行边排查、边调处、边整治,不划分具体阶段和工作步骤。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要认真梳理,做到每周汇总上报。要坚持过细排查,重在调处整治,做到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确保调处、整治到位。对已经调处和整治的问题,要定期进行复查,防止出现反复。
(三)明确责任,各负其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学校一把手为排查调处和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按职责分工及部署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各乡镇教育中心要制定排查调处工作实施方案,并于
(四)加强督导,严格奖惩。教育局行风办要加强对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学校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深入各中心、各学校进行督导检查,指导改进工作。对集中排查调处和整治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认真总结推广。各乡镇教育中心也要加强督促检查,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深入开展。“排查化解”工作结束后,教育局行风办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组织进行总结验收。对于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与表彰奖励。对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对因排查调处不细,整治不彻底而发生重大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单位,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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