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教育局
转发石家庄市教育局、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
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现将石家庄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四部委组织开展2010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通知的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教育活动是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学生民族精神、激发学生民族自豪感的重要途径和方法。各中小学要按照教育部等四部委和省教育厅通知精神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 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望各单位按照石家庄市教育局石教函[2010]111号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活动结束后,对今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的活动情况和活动典型案例等,进行全面及时的总结。并于
电话:82011422 邮箱:luquanpujia****@163.com
石教函[201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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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教函〔2010〕111号
石家庄市教育局
转发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0年中小学弘扬和
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四部委组织开展2010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通知的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教育活动是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学生民族精神、激发学生民族自豪感的重要途径和方法。各中小学要按照教育部等四部委和省教育厅通知精神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 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一、结合我市“三年大变样”活动,组织学生实地参观、走向社会搞调研、撰写征文等多种途径让中小学生通过身边的变化,看到石家庄的越来越美的今天,展望石家庄辉煌的明天。培养学生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树立建设家乡、报效祖国的宏大志向。
二、将今年的民族精神教育活动与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组织学生诵读经典、组织举办名家大讲堂活动和感恩教育公益演讲活动,使青少年树立自信、明确人生的责任,寻找到人生的方向,增强青少年的民族自豪感和社会责任心,培养青少年的自立意识和健全人格,推动和谐校园的建设。
三、深入开展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各中小学校可结合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玉树抗震救灾、舟曲抗洪抢险救灾以及本地的榜样模范或重大事件等,开展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帮助学生了解中华民族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引导他们弘扬和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精神。
四、组织各学校参加省教育厅10月上旬举办的“民族魂”主题演讲比赛。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好基层学校的初赛活动,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市、省比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让学生通过演讲受到教育,激励广大学生健康成长。
五、加强总结宣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区县要善于总结经验,发现和宣传典型,运用多种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各区县要在活动结束后,对今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的活动情况和活动典型案例等,进行全面及时的总结。并于
联系电话:86036675 邮箱: dyc6****@sina.com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四部委
组织开展2010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
民族精神月”活动通知的函
各设区市教育局:
今年9月是第七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为组织开展好民族精神月教育活动,教育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函〔2010〕3号),现函发给你们,会签后的正式文件讲随后下发。
各地要讲今后的民族精神教育活动与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在书香中吸取营养,了解党的历史,增强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好价值观。要充分利用校刊、校园网等媒介,大力宣传民族精神,宣传廉洁奉公的典型。要组织开展好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学校弘扬和基层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争做廉洁奉公的典范。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拟于10月上旬举办以“民族魂”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各市要在9月组织初赛和复赛,选拔优胜者参加全省决赛。
《河北德育信息》已改版,变更了投稿地址和邮箱,新地址和邮箱为:河北省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德育研究中心,邮编050061,邮箱:dyxx****@126.com,联系电话:****,联系人:刘凤清,139****9021.各市、各中小学德育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信息请及时上报。
各地开展民族精神教育活动情况,请随时上报。民族精神民族活动总结,请于10月中旬书面报教育厅思政体位处。
河北省教育厅思政体位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教育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
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
教基一函〔20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
今年9月是第七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为做好今年的民族精神月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地制宜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学习贯彻,按照《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的具体要求,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活动。
(一)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各地各校可利用教育部门户网站(****)提供的《五星红旗》、《走进新中国》、《形势教育大课堂》等专题片,结合本地爱国主义教育资源,通过主题班(队)会、主题讲座、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学生对伟大祖国的深厚情感,引导他们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二)深入开展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各地各校可结合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玉树抗震救灾、抗洪抢险以及本地的榜样模范或重大事件等,开展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帮助学生了解中华民族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引导他们弘扬和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精神。
(三)深入开展创新精神教育。创新精神是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大力加强创新精神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帮助他们了解中华民族是一个富于创造的民族,理解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引导他们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创新精神。各地也可结合正在举办的上海世博会,让学生了解世博,感受科技创新给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对学生进行创新精神教育。
二、组织参与《开学第一课——我的梦·中国梦》系列活动
教育部将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开展《开学第一课——我的梦·中国梦》系列活动,活动包括“开学第一课”网络课堂、百名小学生对话百位名人、主题晚会三部分。各地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相关活动,并于新学期开学之际集体收看《开学第一课》主题晚会(具体播出时间另行通知),要通过主题班(队)会、开学典礼、国旗下讲话、团(队)日活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等载体,让学生畅谈“我的梦·中国梦”,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将个人的理想与祖国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立志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发奋读书、贡献力量。
三、认真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因地制宜,密切配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向中小学校进行部署。各地宣传部门要协调新闻媒体,把民族精神月活动列入宣传报道计划,及时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实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地文明办要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实践场所,共同为民族精神月活动提供协助和支持。
各地要将民族精神月活动开展情况及时简要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教 育 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文明办
共青团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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