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蝶变鹿泉”微视频征集的通知
各乡镇(区)、区直部门:
为加大鹿泉城市形象宣传力度,通过新媒体展示城市变化,区委宣传部决定开展“蝶变鹿泉”微视频征集活动,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蝶变鹿泉”微视频制作报送工作。各乡镇(区)、区直部门要组织发动本辖区网友制作反映鹿泉快速变化的微视频,并将优秀微视频于2016年7月31日前发送lqwx****@163.com邮箱。
二、做好微视频评选和刊发工作。区委宣传部将对推荐微视频进行筛选,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将微视频在鹿泉电视台、“精彩鹿泉”微信公众号、石家庄发布微博、微信、搜狐视频等陆续投放。
中共石家庄市鹿泉区委宣传部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