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素质综合评价工作的
通 知
各中心校,有关学校:
近几年来,我区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按照省市的要求,积极改革现行的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逐步建立了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评价制度,促进了学校管理水平和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要求,规范操作,切实做好2016年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中心校,各有关学校,要把对《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手册》和《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册》(以下统称为《手册》)的使用,作为学校经常性教研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教研计划,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
2、按照《手册》的使用要求,对本学年的使用情况,要进行自查自纠,在使用中不规范的、不完善的地方,要尽快查漏补缺,使其完善,达到规范使用的要求。
3、各中心校及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力求全员参与,在评价过程中,校长是进行学生素质评价制度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整个评价过程的组织、安排、协调工作。
4、为了确保评价工作的健康运行,督导室将于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人员,对学校使用《手册》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对中心校及有关学校实施学生素质综合评价工作进行通报,纳入对中心校及有关学校考核的内容。
附件:《小(初)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手册》使用督导检查量化表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