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教字[2009]26号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对学校档案整理工作 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各直属学校: 为规范我市中小学校档案管理工作,丰富和完善学校档案资源,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教育局督导室将对中小学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1、检查的对象:各教育中心及各中小学、各直属学校。 2、检查内容:2008年度档案整理情况。 二、检查的方法和时间 检查由教育局督导室组织,采取听汇报、检查档案室布置及制度建设、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从2009年4月1日开始。 三、要求 1、各教育中心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出适合本学校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人员集中管理。有适应需要的档案工作专用或兼用房屋和设备设施及采取防火、防盗、防潮措施。 2、学校档案收集、整理、立卷、组卷、分类、归档、编目、利用、鉴定销毁等管理程序规范,各种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分类科学合理。档案内容真实、完整、系统,充分体现学校发展的轨迹,无临时突击和弄虚作假现象。 3、安装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软件的学校要充分发挥微机和校园网络的作用,实现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实现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建设,档案资源、信息实现全员共享。 4、三月底前完成上年度的档案整理工作。教育局将对学校档案整理督导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结果将纳入年终考核的内容。 附:学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 学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 乡(镇) 学校
考 核项 目 考 核 内 容 自查分 考核分 管理 体制 建设 30分 1、依法把本校档案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并切实组织实施(4分) 2、建立与学校相适应的综合档案管理机构,明确有领导分管(4分) 3、落实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4分) 1、配备了与工作相适应的档案专兼职人员且相对稳定(4分) 2、专兼职档案人员具有档案管理专业学历或经过档案专业培训,能全面完成档案工作任务(4分) 制定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其中内容包括: 1、立卷归档(2分) 2、档案统计(2分) 3、档案保管(2分) 4、档案保密(2分) 5、档案利用(2分) 业务 建设 30分 1、按规定的档案归类分类整理档案,不随意变动,并切实执行(4分) 2、各类档案均分类整理上架,无积存零散文件(4分) 3、卷内文件排列系统,能够保持文件间的有机联系。(4分) 4、档案材料归档文件齐全、完整、准确,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均有档案记载(4分) 5、学校档案中文件归档及时。(2分) 6、案卷装订结实美观,不影响阅读,装盒整齐(4分) 7、卷内页号、卷内目录、案卷封皮各项目填写齐全、清楚 (4分) 8、库房内档案柜架排列整齐、规范(4分) 基础 设施建设 16分 1、有档案专用库房,库内不办公(4分) 2、有数量充足、质量可靠的档案箱柜及基本工作用具(4分) 3、档案室有窗帘,有“八防”(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防尘、防光、防鼠、防虫)措施。(8分) 开发 利用 工作 24分 1、检索工具齐全,现场抽查档案查全率、查准率100%, 检索效果好(4分); 2、有档案借阅登记簿,并有利用效果登记(4分) 3、编印有档案利用效果实例(4分) 4、干部职工对档案建设的规范要求知晓率高,大力支持、 积极参与单位档案建设(4分) 5、积极、主动、准确及时提供档案资料,为领导决策和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4分) 6、应用现代化技术及电子档案软件,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