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进行实验教学研究论文评选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市直学校:
根据冀教备中心【2009】7号文件精神,为了总结交流我市广大教师在实验教学方面的成功经验,调动全市教师进一步开展实验教学的积极性,深入探讨实验教学与素质教育的关系,开创全市素质教育的新局面,拟进行实验教学研究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论文主题鲜明,内容为实验教学改革、探究性实验的设计、家庭实验的设计、实验的改进,自制教具在实验教学中的应用、数字实验室设备的应用等。
2、论文应是未发表过的,是教师在实际教学中的真实体验,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纯理论、有抄袭内容或雷同的论文不参加评选。
3、字数在2000字左右。交打印稿一份,纸张要求为A4.在题目下方注明单位、姓名、邮编,题目左上方注明“论文评比”字样。
4、每乡(镇、区)教育中心交参选论文1---2篇,市直学校1篇。
5、各单位于
6、联系人:王翠霞
联系电话:8218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