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教函〔2015〕68号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犯罪宣传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高校:
现将《石家庄市教育局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犯罪宣传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9日
石家庄市教育局
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犯罪宣传
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犯罪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政办传〔2015〕34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市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犯罪宣传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分类突破、同步推进,建立机制、常态防范”的工作原则,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教育部门人多涉及面广的优势,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财产不受损失。
二、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由副调研员马长福同志为组长,局办公室、信宣中心、思政体卫处、安全处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系统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犯罪宣传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领导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犯罪宣传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并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建立责任分包、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宣传重点
(一)防范非法集资犯罪:主要围绕“什么是、怎么办、何后果、如何防” 四个方面,对教职工、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教育。重点抓好防范农业专业合作社类、投资理财类、股权基金类、合资办厂类、房地产开发类、开发农林业类等6大类非法集资犯罪的宣传工作。
(二)防范电信诈骗犯罪。重点围绕剖析电信诈骗犯罪类型,揭露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告知师生及家长防范常识,提高警觉意识。
四、宣传阶段
(一)筹备阶段(4月底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为在教育系统全面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犯罪宣传工作做好准备。
(二)推进阶段(5月1日—5月31日)。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防范非法集资犯罪和电信诈骗犯罪的重点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做好学校教职工宣传培训,掌握识别、防范的安全知识,提高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利用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防范宣传教育;三是利用家长会、校讯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对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四是通过悬挂标语、电子屏、宣传栏等形式,在校园及周边醒目位置进行警示,强化宣传效果。
(三)常态阶段(6月1日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总结经验,突出成效,逐步建立起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针对性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防范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宣传防范工作的领导,提高认识,全面落实责任,认真抓好宣传各项工作。
(二)创新形式,全面宣传。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针对犯罪特点,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把防范知识传递给每一位学生及家长,提高全社会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及时反馈,加强督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学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适时总结好的宣传经验和做法,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相关防范宣传提示语、宣传资料、音(视)频可到石家庄市公安局互联网主页“防范非法集资”和“防范电信诈骗”专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