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鹿教通〔2016〕14号
鹿泉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的
通 知
为进一步促进中小学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的提高,扎实做好应急科普宣教及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增强各学校应急管理能力,教育局决定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8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 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及应急科普宣传周活动时间,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地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自救互救应急知识科普宣教“宣传周”活动,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
二、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和应急管理法规法规、应急知识科普宣教工作
在“宣传周”活动中,要注意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重点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和广大教师学生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结合实际抓好防灾减灾和应急科普宣传活动。一是各中心要选一所学校集中搞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辖区各学校主管安全领导观摩。二是各学校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组织师生积极参与社会各界组织的针对性较强的应急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师生获取相关知识的范围。三是学校要充分搜集、整理有关应急管理、自救互救等内容的信息资料,丰富安全宣传教育内容。通过校园网、校刊、校报、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刊登资料,创设宣传环境,组织专题讲座、报告会、知识竞赛等活动,深化教育内容,营造广大师生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周密组织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确定普遍开展针对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紧急避险疏散和处置治安、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演练。演练中要特别注意实施步骤,按照预案内容演练,保证演练安全、规范、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强。
(三)积极倡导师生开展“四个一”活动。即阅读一本防灾减灾的书籍;观看一部涉及灾害的影视作品;与他人分享一次避险经历和避险经验;开展一次家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四)强化风险评估,扎实推进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各单位要根据《鹿泉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内容列出明细,逐项认真进行自查。对于自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对无力解决的隐患要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乡镇(区)中心校、直属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务求实效。各乡镇(区)中心校、直属学校在组织开展“宣传周”各项活动中,要紧密结合本地、本学校实际,尽可能使用通俗语言,采取广大师生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报道,将宣教工作的网络和触角延伸进每一个班级、每一位学生和每一个家庭,切实提高宣传普及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活动期间,教育局将对各中心、各学校“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区)中心校、直属学校要将本次“宣传周”活动总结与活动照片于18日前书面上报教育局安全科,电子稿发送到安全科不公开邮箱(lqjyj****@126.com)。
鹿泉区教育局
二○一六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