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制安全科 > 鹿泉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的 通 知

鹿泉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的 通 知

2016年05月08日 10:08:18 访问量:3601

 

                                      

 

鹿教通〔201614

 

 

鹿泉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的

 

 

为进一步促进中小学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的提高,扎实做好应急科普宣教及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增强各学校应急管理能力,教育局决定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

  今年512日是我国第8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 5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及应急科普宣传周活动时间,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地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自救互救应急知识科普宣教“宣传周”活动,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

二、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和应急管理法规法规、应急知识科普宣教工作

在“宣传周”活动中,要注意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重点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和广大教师学生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结合实际抓好防灾减灾和应急科普宣传活动。一是各中心要选一所学校集中搞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辖区各学校主管安全领导观摩。二是各学校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组织师生积极参与社会各界组织的针对性较强的应急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师生获取相关知识的范围。三是学校要充分搜集、整理有关应急管理、自救互救等内容的信息资料,丰富安全宣传教育内容。通过校园网、校刊、校报、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刊登资料,创设宣传环境,组织专题讲座、报告会、知识竞赛等活动,深化教育内容,营造广大师生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周密组织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确定普遍开展针对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紧急避险疏散和处置治安、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演练。演练中要特别注意实施步骤,按照预案内容演练,保证演练安全、规范、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强。

(三)积极倡导师生开展“四个一”活动。即阅读一本防灾减灾的书籍;观看一部涉及灾害的影视作品;与他人分享一次避险经历和避险经验;开展一次家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四)强化风险评估,扎实推进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各单位要根据《鹿泉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内容列出明细,逐项认真进行自查。对于自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对无力解决的隐患要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乡镇(区)中心校、直属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务求实效。各乡镇(区)中心校、直属学校在组织开展“宣传周”各项活动中,要紧密结合本地、本学校实际,尽可能使用通俗语言,采取广大师生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报道,将宣教工作的网络和触角延伸进每一个班级、每一位学生和每一个家庭,切实提高宣传普及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活动期间,教育局将对各中心、各学校“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区)中心校、直属学校要将本次“宣传周”活动总结与活动照片于18日前书面上报教育局安全科,电子稿发送到安全科不公开邮箱(lqjyj****@126.com)

                            

鹿泉区教育局

                            二○一六年五月七日

 

编辑:网校客服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鹿泉区教研网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