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鹿教通[2010]21号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
学校环境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体现一个学校管理水平的高低,一个洁、静、美的学校环境,蕴涵着全体师生的文明程度、道德修养,展现出学校广大师生的精神风貌。目前,我市个别学校校园“脏、乱、差”现象还很严重,还存在着不少卫生死角。为进一步净化、美化校园环境,加强校园文化氛围建设,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学校开展环境校园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0年4月28日—5月9日
二、 整治重点
1、组织一次校园环境大整治,清除垃圾,归整杂物,清理整治校园内存在的卫生死角,杜绝校园“脏、乱、差”现象的发生。
2、组织全体师生对校园内外的环境卫生进行大清扫、大擦洗,彻底清除校园、楼道、教室、食堂、厕所、学生宿舍、办公室、教师宿舍等场所卫生,要求做到地上无纸屑、卫生无死角、墙上无蜘蛛丝。
3、进行校园整修。对校园的墙壁斑驳破损、物品锈蚀、宣传标语字迹模糊等状况进行逐一检查,并及时进行粉刷、修补或整修,使校园清新秀丽。
4、校园内自行车等物品要摆放整齐,无乱堆乱放现象。教师宿舍、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要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有序,室内整洁。
5、结合本次校园卫生整治活动,加大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提高学生文明卫生意识和素质。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项活动,培养学生的环境卫生意识。通过教育引导,规范学生言行,养成良好的行为和卫生习惯。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形成爱护公共卫生、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公共财物等良好风尚。
三、整治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校园环境整治和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学校是师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优美的校园,舒适的环境,能陶冶人的情操,净化人的心灵,提升人的品位。因此,各中心、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校园环境整治和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卫生责任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尽快采取措施,抓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确保此项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2、加强领导,确保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中心、各学校接此通知后,要迅速安排布置,积极抓好贯彻落实。教育局将不定期地对学校环境卫生、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卫生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工作迟缓,整治不力的学校负责人要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予以整改。
3、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各中心、各学校务于5月12日前将活动小结以书面形式报教育局督导室。
鹿泉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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