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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集中下访、排查化解隐患”活动的实施方案

2009年05月18日 00:00:00 访问量:1022

鹿教字[2009]54号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集中下访、排查化解隐患”

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维护稳定暨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石家庄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联席会议要求,以“干部作风年”活动为推动力,防止矛盾堆积,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纪念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活动成功举行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决定自5月中旬至12月底在教育系统开展“集中下访、排查化解隐患”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会议精神,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按照“超前排查,主动化解,建立台账,落实责任,挂账督导”的工作思路,努力做好下访工作,深入排查信访苗头和群体性上访隐患,集中处理和化解一批信访积案,为建设和谐稳定、繁荣发展的鹿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任务目标:

1、活动范围:教育系统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实践活动中心。

2、工作目标:一是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排查出的一般性信访苗头化解率达到98%以上;重点信访苗头和群体性事件隐患化解率达到95%以上。二是通过集中攻坚解决久拖不决的积案、老案,努力减少越级访、重访案件,促进全市信访形势好转。三是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集中下访、排查化解隐患”活动从2009年5月中旬起至2009年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集中下访、排查隐患阶段(5月15日至31日)

1、开展集中下访活动,解决各学校存在的信访问题。根据我市《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乡干部大接访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局决定于5月15日至5月31日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干部下访活动。局机关各科室、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要对下访活动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下访工作。

一是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下访工作组,并对参加下访的干部进行动员和培训,明确目标和任务,做好下访准备工作。二是根据“送温暖”活动结成的一帮一对子,组织人员下访,为全市学校解决当前存在的信访问题,确保全市各校健康安定发展。三是对于接待受理的信访事项,能立即处理的要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做好群众安抚和稳控工作。

2、关注新问题、新矛盾的形成,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在切实搞好下访活动的同时,要按照“超前排查、主动化解、建立台账、挂号督导”的工作思路,着力排查化解影响教育系统和谐稳定的信访苗头和群体性事件隐患。

一是机关各科室根据“送温暖”活动结成的一帮一对子,以科室为单位组织人员下访,为全市各学校解决现有的信访问题;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负责排查化解本乡镇(学校)区域内的信访苗头和群体性事件隐患。二是各乡镇(区)教育中心和直属各学校要紧密结合本乡镇(学校)实际,开展经常性排查,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信访苗头和群体性事件隐患。特别是在重大政治活动、重要会议和重要节日等敏感时期要开展集中排查,实行“日排查”、“日报告”制度,集中人力、物力排查化解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三是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源头的原则,既要排查已经发生的各类信访苗头和群体性事件隐患,更要排查潜在的、可能引发信访苗头和群体性事件隐患的各种不稳定因素。认真分析问题根源,从政策措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等方面进行分析,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校、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市、矛盾不上交”。四是对排查出的信访苗头和群体性事件隐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要列出时间表,积极创造条件,力争早日解决。要密切关注和掌握上访人的动向,防止其参与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

第二阶段为集中处理和化解信访积案阶段(6月到11月底)

1、明确责任。教育局将对市联席会议交办的信访案件,逐案落实市级包案领导,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各乡镇(区)、市直各学校对教育局交办的信访积案,逐案落实乡镇(区)级包案领导,明确具体责任人。

2、全面调查。责任单位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彻底搞清信访人反映的所有问题及基本事实、原处理单位所作处理意见的法律政策依据、信访人目前的生产生活状况等。问题复杂、涉及面广的,要上报教育局共同研究分析案件,从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的实体、程序等各方面客观、公正地找出症结所在。

3、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包案领导要召集相关部门逐案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处理方案,细化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教育稳控、依法处理等工作措施,明确相关责任。对于信访人合理诉求与不合理诉求交织的情况,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法定程序和途径,采取联合接访、公开听证等办法予以甄别、认定,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4、落实处理意见。对信访人的合理诉求,要尽快依法依政策解决到位;对处理意见正确且已经落实到位,但由于信访人对政策、法规理解有误而不满意的,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把思想疏导工作做到位;对没有实质性问题需要解决,但信访人生产生活困难的,要千方百计帮扶救助到位。

5、审查结案,上报办理结果。案件办理完毕后,责任单位要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结案报告必须具备以下内容:一是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调查情况、责任单位处理意见或复查复核意见。二是要有承办单位责任领导签字。三是要有信访人亲自签署的回访意见,凡信访人签署“不同意”或拒签的,回访人要注明原因。

第三阶段为检查总结阶段(12月份)

1、整理汇总,及时上报。局机关各科室、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对5月份以来排查出的矛盾隐患、解决的信访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并形成文字材料,详细标明排查问题数量、解决信访案件数量及所占比例。于12月25日前报教育局行风办。

2、检查评比,奖优罚劣。教育局派专人组成小组对各科室、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学校5月份以来的工作进行联评。对于先进科室、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于行动落后、办事不利并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科室或单位给予批评并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局机关各科室、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要切实把“集中下访、排查化解隐患”工作切实摆上重要日程。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要定期分析研究形势、随时掌握社情民意,制定完善工作措施,推动工作的扎实开展。

2、夯实基础,健全网络。要进一步加强各校法制安全和排查化解队伍建设,完善机制和制度,健全工作网络。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安全办公室”作用,由专人负责日常信访苗头隐患的排查调处和信息上报工作。

3、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在开展下访、化积案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发现新问题、新矛盾,要把信访苗头和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作为减少越级访,降低信访量的重要措施。要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工作落实,确保全市各学校健康有序的发展。

                                 2009年5月18日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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