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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市中小学新课程实验与校本教学研究课题阶段性成果评奖通知

2009年11月16日 00:00:00 访问量:1144
 摘要 
 

鹿泉市中小学新课程实验与校本教学研究课题

阶段性成果评奖通知

各教育中心、各中小学校:

为落实以教育科研为先导,推进教育全面发展的工作目标,规范、正常有序地开展课题研究活动,严格执行课题研究的各项制度,以课题为抓手切实提高实验教师的科研素质,重视课题实验的阶段性评价和科研成果的总结与推广,发挥先进课题组的带头、示范作用,鹿泉市教研室课题小组经研究决定,对2008年度申报并获准立项的中、小学新课程实验与校本教学研究课题进行阶段性成果评奖活动。

一、评奖标准

一等奖:选题新颖,过程真实(有相关佐证材料),资料齐备(有开题报告、研究报告和相关论文),成果丰硕(有发表或获奖的相关论文),装帧精美,在校内有较大影响(在区域内、校内作过经验介绍)。

二等奖:选题较新颖,过程较真实(有一定相关佐证材料),资料较完整(只有研究报告或论文),有一定成果,装帧较好,在校内有一定影响(在教研组内作过经验介绍)。

三等奖:选题一般,过程真实性体现不够(相关佐证材料比较少),资料基本具备(只有论文),有少量成果,装帧一般,在校内影响一般。

二、提交资料

1、课题申报评审书,课题立项通知书。

2、开题报告、研究报告或相关成果。

3、其他佐证材料,如:相关图片资料、教师学生获奖证书、师生作品集、课题活动记录等。

4、阶段性成果总结(一式三份)。

5、填写《教育科研课题成果评奖申报表》(一份)。

三、奖励办法

经教研室课题小组研究决定,对于在本次评选中获奖的课题组将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奖范围

凡是2008年在鹿泉市教研室申报并批准立项的中、小学新课程实验与校本教学研究课题原则上都要参加评奖。

五、评奖时间

请各位课题负责人从即日起抓紧时间完善资料、装订成册,并在1125以前将课题资料交教研室课题小组。教研室将在12月上旬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选。

鹿泉市教育局教研室

                                          20091116

 

编辑: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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