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装备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全面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指导各地各普通高中学校加强实验室、图书馆及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工作,现将《河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装备工作指导意见》印发各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装备工作指导意见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河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装备工作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普通高中新课程对校园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造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推动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现就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装备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 充分认识高中课程改革中装备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新课程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因此,实验教学成为教学内容的重要环节,教育技术装备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教学实践活动和教育手段现代化重要的物质保证和技术保障,也是培养创新型、高素质人才的重要条件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高中学校的校长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教育装备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的作用,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普通高中实验室、图书馆建设和实验教学工作,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高中新课程标准的实施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
二、精心布置,做好规划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装备发展全局,坚持普及与提高、质量与效益的统一,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坚持基础教育装备的均衡、协调发展,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大力推进教育装备建设,不断改善高中实验教学条件,完善教育装备管理制度,为新课程的实施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各地要切实做好实施高中新课程的装备建设工作,按照普通高中新课程标准以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对每一所高中学校进行全面摸底,认真做好规划,提出实施方案。对达不到标准的实验室、功能教室、图书馆要进行改建、扩建,并按照规定配备教学仪器和图书。全省各学校应在2012年底前基本完成满足新课程实施需要的实验室、图书馆建设和配备工作,并努力达到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三、 加大投入,加快高中新课程标准化实验室建设和仪器配备工作的步伐
实验室建设和实验仪器配备需要一定的经费投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要将新课程所需的实验室建设和仪器配备作为改善办学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高中新增教育装备的投入。在各级改善办学条件的经费中,要有一定的比例用于高中实验室建设、图书馆建设、教学仪器配备和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确保教育装备经费逐年增长。要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机制,加快实施高中新课程所必需的实验室、通用技术室、图书馆建设和仪器配备工作。
四、切实抓好教育装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各地要以高中课改为契机,以贯彻落实新标准,加强装备的标准化为抓手,促进学校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同时要突出区域和校本特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装备工作和实验教学工作的领导,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物质保证。各级装备管理部门要强化对高中学校装备工作的管理,结合本地实际对学校装备工作给予具体的指导,同时,要监督检查高中学校对专用教室、教学仪器、设备设施、图书资料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各高中学校要积极做好专用教室的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设施、图书资料的配备、管理工作,要组织做好实验教师、图书管理员等人员的培训工作。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强实验教学工作,要将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纳入常规教学管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按照新课程标准的要求认真落实实验教学计划,开齐开全实验课,演示实验、分组实验开出率要达到100%。要创造条件做好选修课程的开设工作,积极开展探究性实验和创新实验活动,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各高中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实验教学的信息化管理工作,2009年底以前要全部完成使用计算机管理教学仪器账目和实验教学日常管理工作,并与教育厅实现实验教学管理信息和统计工作的数据交换,使我省的实验教学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附件:1、河北省普通高中实验室建设规范(试行)
2、河北省普通高中图书馆建设规范(试行)
3、河北省普通高中校园网建设规范(试行)
4、河北省普通高中计算机教室建设规范(试行)
5、河北省普通高中多媒体教室建设规范(试行)
6、河北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设计室、实验室建设规范(试行)
7、河北省普通高中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