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校教学教科研工作抽查督导的通知
各乡镇(区)中心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定于6月1日——6月15日对我区部分小学教学教科研工作进行抽查督导。具体安排如下:
1、考核时间:6月1日——6月15日。
2、考核方式:听取汇报、师生访谈、查阅资料、课堂及教研活动观摩等方式。
3、考核学校:由各乡镇中心校推荐一所小学。(该小学是原来没有查过的,且在本乡镇较好的学校。)
4、考核内容:依据《鹿泉市学校教学教科研工作考核方法》进行考核。
鹿泉区教育局教研室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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