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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石家庄市教育局石家庄市司法局石家庄市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2012年09月13日 00:00:00 访问量:895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石家庄市教育局石家庄市司法局石家庄市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先将《石家庄市教育局石家庄市司法局石家庄市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按时上报活动图片及材料到教育局法制安全科。

 

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石教2012146

 

石家庄市教育局

石家庄市司法局

石家庄市普法办公室

关于印发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司法局、普法办公室,直属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我市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经市教育局、司法局、普法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集中开展一次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按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确保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一二年八月七日

石家庄市教育局

石家庄市司法局

石家庄市普法办公室

关于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各县(市)区教育局、司法局、普法办公室,直属院校: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我市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集中开展一次校园法制宣传专项教育活动。

一、主题思想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不断推动依法治校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保证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为实现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和建设幸福石家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时间安排

(一)8月至9月,为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重点做好活动的舆论宣传,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并做好法制讲座的师资组织;举办学校校长、书记和兼职法制副校长培训班;组织法制文艺汇演彩排,征文图片资料、青少年法律知识资料册收集编印等筹备工作。

(二)10-12月,为实施阶段。主要开展图片巡回展览、法制讲座、社会法制实践、法制文艺汇演和法制征文、法律知识测试等系列活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三、活动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中,着重普及宪法、民法、刑法、婚姻家庭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生理、心理、兴趣等特点,运用《青春防线》等资料针对当前校园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普遍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一是全市各学校在活动期间,要结合学校教学的具体情况和学生的知识层次特点,以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普遍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讲座不少于3个课时;二是在学校开学之际的家长会上,集中给学生家长上一次与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制教育课,发放法制宣传资料。

(二)举办中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市教育局、市普法办举办中小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为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做好准备。

(三)图片巡回展览。各单位要积极准备,收集制作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密切相关的资料图片,在各学校进行巡回展览。

(四)印发青少年法制宣传资料。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收集有关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针对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资料,以多种形式编印发放各学校开展宣传教育。

(五)法制文艺演出。各县单位要大力开展以法制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形式的歌唱、小品、演讲比赛等。

(六)法制征文比赛。根据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不同阶段学生的特点,开展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结合《青春防线》等影像图片资料的法制征文比赛活动。

(七)认真组织一次社会法制实践活动。各学校在活动期间,要采取“请进来”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开展“小律师”、“小警察”、“模拟法庭”等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到监狱、劳教所或戒毒所接受直观、形象的“现身说法”教育。

四、组织实施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院校的法制工作机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监督和指导,不定期深入学校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各级各类学校法制机构负责做好对本次学习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保存以备检查。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把各学校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情况,作为考核学校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之一。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院校要将活动总结上报市教育局。该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本地、本学校“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检查和“六五”普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三)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是我市启动“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今年全市教育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司法局、普法办和学校要给予足够重视,对在学习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应及时进行总结表彰;对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石家庄市教育局  石家庄市司法局  石家庄市普法办公室

一二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教育  法制  活动  方案

 石家庄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87日印发

                              (共印100份)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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