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鹿泉市教科研成果展示交流
暨表彰会的预备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工作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作用,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参与教育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科研工作的水平,根据《鹿泉市2012年教育工作二十四条》的计划安排,并报局领导同意,决定将于2013年1月下旬召开“鹿泉市教科研成果展示交流暨表彰会”。为使会议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展示实验初中和13个教育中心的教科研成果。
2、表彰教科研工作先进单位;表彰优秀教科研成果获得者;表彰课堂教学改革先锋和先进个人。
3、总结交流教科研工作经验。
二、会议筹备要求
1、各教育中心、初中和中心小学,要全面回顾、总结、查找本单位在教科研工作中的措施与做法、经验及成效、问题与不足等。要形成文字材料(2012年教科研工作总结),文字材料要就事说事,不讲空话,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请以直属学校或教育中心为单位,务于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所说的教科研工作除包括课题研究外,常规教研、课堂革命、校本课程开发等也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实验初中和13个教育中心要认真收集、整理本单位的教科研成果。展示的成果可以是过程性资料也可以是终结性资料,可以是文字资料也可以是图片、多媒体等资料,可以用音频也可以用视频。总之,材质不限、形式不限、多少不限,只要足以较好、较全面、较充分地彰显本单位教科研工作中的成效、亮点、创新、特色就可以。不主张临时制作展牌、条幅等,避免形式主义。
3、13个教育中心的教科研成果,应来自于教育中心及本教育中心所辖的各中小学,精选、收集、整合后以教育中心的名义整体参展。
鹿泉市教育局教研室
二〇一三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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