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河北省第十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教学实验成果
评奖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区)中心校、各直属学校:
为总结“十二五”期间全省开展群众性教育科研取得的成果,继续推动我省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的不断发展,把全省群众性的教育学术活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省教育学会决定开展河北省第十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教学实验成果评奖活动。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冀办字【2010】3号文件中,将河北省教育学会两年一届的评奖活动列为政府系统评比表彰活动保留项目,这也是省教育厅作为政府部门保留的唯一一项教育科研、教学实验成果的评奖项目。
请各单位按照评奖办法,认真组织落实,并务于4月14日前,把收集到的成果报教研室魏金秀老师,联系电话:82109786。
详见附件。
鹿泉市教育局教研室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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