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鹿泉市教科研工作经验交流
暨表彰会的通知
各乡镇(区)中心校,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工作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作用,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参与教育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科研工作的水平,根据《鹿泉市2013年教育工作要点二十条》的计划安排,教育局决定召开“鹿泉市教科研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
鹿泉市教师进修学校新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上午8:50前与会人员入场完毕。
2、上午9:00—9:10宣读获奖集体和个人名单。
3、上午9:10—10:10交流经验。
4、上午10:10开始,教育局领导讲话。
四、参加人员:
1、各乡镇(区)中心校普教校长。
2、职教中心以及各高中学校的副校长1人,各直属幼儿园的副园长1人。
3、各初中学校的校长1人。
4、各小学(不包括教学点)的校长1人。
5、教育局教研室部分教研员。
五、有关要求:
1、各乡镇(区)中心校普教校长,要作为本单位的带队领导会前在《签到表》上签署本单位到会人数;其他各直属单位的校长(或副校长、副园长)会前也要在《签到表》上签到。
2、参会人员要事先安排好工作,务必准时参加。
3、参会人员要带上笔记本和笔,做好会议记录。
4、会议期间请将手机设置为静音或振动状态。
鹿泉市教育局教研室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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