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文新课标》读后感
五六街小学 王凤菊
通过对《小学语文新课标》的学习,我更加懂得了: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语文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引导学生掌握语文学习的方法,为学生创设有利于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环境。应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
作为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我们应确立适应社会发展和学生需求的语文教育观念,注重吸收新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应认真钻研教材,正确理解、把握教材内容,创造性地使用教材;积极开发、合理利用课程资源,灵活运用多种教学策略和现代教育技术,努力探索网络环境下新的教学方式;精心设计和组织教学活动,重视启发式、讨论式教学,启迪学生智慧,提高语文教学质量。
《新课标》也使我们明白了:阅读教学的最终指向是写作。让学生在阅读中揣摩文章的表达顺序,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领悟文章基本的表达方法。那么,我们拿到一篇课文,首先应该思考的是“教什么”,明确了“教什么”,然后再考虑“怎样教”。“教什么”绝不是课文内容,而是从课文内容中提取出来的语文知识和语文能力,这需要老师有一双敏锐的发现的眼睛。
《新课标》中又强调了:“第一、第二、第三学段要在每天的语文课中安排10分钟,在教师指导下随堂练习,做到天天练。”
学习感言:书写习惯其实是跟学生的行为习惯有很大关联的。可以说,加强写字教育,其实也是在对学生进行行为习惯的教育。郭沫若先生曾说过: “培养中小学生写好字,不一定要人人都成为书法家,总要把字写得合乎规格,比较端正,干净,容易认。这样养成习惯有好处,能够使人细心,容易集中意志,善于体贴人。草草了事,粗枝大叶,独行专断,是容易误事的。”这句话道出了写字的重大意义。因此,今后的教学中,我们必须努力践行《新课标》的指示,更加认真地指导学生写出一手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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