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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教学中应把握的几个原则(东营小学)

2013年11月05日 00:00:00 访问量:495次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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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教学中应把握的几个原则

                                    寺家庄镇东营小学 朱卫立

第一,在阅读教学中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原则。学生应该成为阅读的主体,老师是学生的导师,阅读教学要关爱学生的生命成长,要让学生发出自己独特的感受。学生应该在阅读过程中积极主动地思考理解,感悟体验,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老师应该积极营造亲密和谐的气氛,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尊重学生的理解和体验,努力培养有创意的读者,而不是人云亦云的听众。《语文课程标准》中指出:“阅读教学是学生、老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这一理念揭示了阅读教学的基本要求:以教材为媒体,实现师生之间的对话和交流。

第二,必须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阅读习惯的好坏对于阅读效果至观重要。这有赖于一个好的语文教师的引导,教师要首先热爱阅读,才能“用热情点燃热情。”学生是最容易被感动的,也是最善于模仿的。所以教师在教学生阅读时要带领学生与作者进行情感交流,离开情感交流和体验,就不是真正的阅读。阅读还要培养学生勤动笔的习惯。动笔的方法有很多,可以写读后感,摘抄优美的词句、段落,也可以在自己的读物上作出记号和批语。最后,在阅读教学中必须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夸美纽斯说过:“兴趣是创造一个欢乐和光明的教学环境的主要途径之一。”兴趣是小学生学习动机中最活跃最现实的心理因素,学生一旦对阅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会释放巨大的潜能,就会把读书看成是一大乐事,越读越有兴趣,越读越想读。有了这样的日积月累,何愁语文知识不得丰富,语文素养不得提高。

第三,要根据小学生年龄特点,把握循序渐进的原则。新标准根据学生的年龄及认知水平的不同,对每个学段的阅读标准都作了明确的安排,充分体现了循序渐进的原则。作为教师,如果不能很好地把握这个原则,在阅读教学中对学生作出过易或过难的要求,恐怕难以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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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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