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教字〔2017〕8号
石家庄市鹿泉区教育局
关于电教装备购置的管理办法(试行)
为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加强电教装备标准化建设,规范电教装备项目的规划、申报、审批等程序,确保项目的实效性和可行性。依据《教育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及省、市、区有关文件,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必须严格遵循电教装备“统筹规划、均衡发展,服务一线、保障重点,技术引领、应用优先,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的基本原则,制定好计划,按要求购置,杜绝电教装备项目的随意性。
二、本办法规定的电教装备包括多媒体设备、学生计算机教室设备、教师备课用电脑、校园网设备、校园广播系统、一卡通设备、监控设备、录播设备和教育教学软件等用于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设备。
三、严格执行电教装备购置项目的报批制度和审批程序。无论是自筹资金还是申请资金,学校都要根据《河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来制定参数,经中心校和装备管理科对参数进行审核后方可实施。
四、相关资料要求,金额在3万元以内的电脑、多媒体设备等常用电教设备购置,符合《规范》要求的,由中心校审核不需向教育局装备管理科申报,必须留好资料以备抽查;购置金额在3万以上的,学校根据《规范》要求,通过市场调查,准备好两份“石家庄市***(学校名称)关于***的请示”(附件1)和三份“鹿泉区教育局电教装备购置项目审批表”(附件2),提交装备管理科。金额在3万到10万之间的常用设备购置,由装备管理科根据《规范》要求和技术小组讨论参数进行审批,通过后学校按政府采购要求进行购置;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技术小组根据《规范》对技术参数进行专项讨论通过后,由学校按照政府招标招标采购要求进行购置。附件2的项目名称要和附件1的标题名称一致。
五、加强档案管理,严格规范电教装备项目资料。电教装备购置项目要有完整的资料,包括项目审批、建设配备方案、投资预算、功能室布局效果图、产品说明书、竣工文档等材料。做到一个项目,一个档案,并及时存入学校档案,由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六、严格落实节俭办学原则。禁止建设配备豪华功能教室(场所),搞豪华装修、配备豪华高档设备,切实做好项目预算,用好每一分教育资金,建设配备适合教育教学需求的功能教室(场所)和电教设备。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石家庄市***(学校名称)关于***的请示
附件2:石家庄市鹿泉区教育局电教装备购置项目审批表
石家庄市鹿泉区教育局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