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鹿泉市2009年小学科学探究性实验课评选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根据冀教备处[2006]4号、冀教备中心[2008]24号文件通知要求,今年我市将进行小学科学探究性实验课的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范围:
小学科学实验课的任课老师、实验教师:
二、评选要求:
1、录制实验课教学现场,时间为一学时。
2、实验内容可以选取国家课程标准中要求的实验,也可以是自己设计的服务于教学的实验。可以是一个问题的某一层面、某一角度或某一点,但其内容必须有一定的可探究性和可操作性,难度要适宜。
3、教学过程要充分发挥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的作用,形成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多向反馈结构,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参与实验设计、操作过程,学生通过提出问题、作出假设、设计验证、分工合作、查表与计算、对照比较、统计分析、集体讨论、表达交流等活动创造性地解决问题,从根本上促进学生认识能力及个性的发展。
4、探究要适时、适度,要把握好过程的发动、调控和评价,遵循引导、合作、自主、创新的原则,使探究有目的、有目标、有组织、有规则,围绕主题,使探究活动多形式、多样化。
5、实验设计、实验材料和用具的选择要便于学生从不同角度去提出问题,设计出不同的实验方案,培养学生求异精神,实验变量的获取要科学、准确。
6、教师必须用普通话授课,教态亲切、自然、端庄、大方,语言精练,层次清楚,有感染力,应变和调控能力强。
7、课件设计界面友好,易于操作,链接效果好,各种命令标志明显,最好可随意中断或后退、前进。
8、参评课以MPEG-2或MPEG-4文件格式存储在CD光盘上,课件作者、所在学校、使用报告等另存于上报盘的另一文件名下。课件演示过程中不允许出现作者和学校的任何标记。
9、课程设计首页注明学校名称、授课题目、授课教师和指导教师姓名,具体内容放在首页以后。
三、其他要求:
每教育中心、直属学校先在本乡(镇)评选出一节较优秀的实验录相课,然后将此录相课[包括参评人员课件和课程设计、教案(一式三份)]在2009年5月底以前交到教育局电教仪器站。
联系电话: 82189029
教育局电教仪器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