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新华杯”微课制作与展评鹿泉区培训活动的
通
知
各中心校,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今年9月—12月,石家庄市教科所与石家庄市新华书店共同开展全市各学段各学科教师微课制作与展评活动,为使我区广大教师更好地掌握微课制作方法和技巧,扎实推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并在微课制作与展评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决定举办“新华杯”微课制作与展评鹿泉区培训活动。现将培训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二、培训地点
鹿泉区实验初中报告厅。
三、参加培训人员
1、各乡镇(区)中心校带队领导1人(普教校长或负责教研工作的人员)。
2、每个小学教学点,选派1人参加培训。
3、每所单轨制完全小学,选派教学副校长或教导主任1人、电教网管员或任课教师2人,共3人参加培训。
4、每所两轨制及以上完全小学,选派教学副校长或教导主任1人、电教网管员或任课教师3人,共4人参加培训。
5、每所初中、高中(包括职教中心),选派教学副校长或教导主任1人、电教网管员或任课教师3人,共4人参加培训。
6、区幼儿园、第一幼儿园,选派教学副园长或教导主任1人、电教网管员或教师2人,共3人参加培训。其他幼儿园可自愿参加培训。
7、区特教学校可自愿参加培训。
四、有关要求
1、各乡镇(区)中心校普教校长,各直属单位教学副校长或副园长,要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参加培训人员安排。
2、各乡镇(区)中心校带队领导,各直属单位教学副校长或教导主任(副园长或教导主任),要作为本单位的带队领导培训前在《签到表》上签署本单位参加培训人数。
3、参加培训人员要事先安排好工作,务必准时参加培训。
4、参加培训人员要带上笔和笔记簿,做好培训记录。
5、参加培训人员培训期间要把手机设置为静音或振动状态。
鹿泉区教育局教研室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