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鹿泉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培训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区)中心校,实验初中: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管理干部和任课教师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认识,提升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能力,促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我市中小学的有效实施,进而更好地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教育局决定举办“鹿泉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二、培训地点
上庄镇上庄小学会议室。
三、培训主要议程
1、上午8:50前参加培训人员入场完毕。
2、上午9:00—11:00石家庄市教科所肖楠老师做培训讲座。
3、上午11:00开始,教育局领导讲话。
四、参加培训人员
1、各乡镇(区)中心校普教校长。
2、各初中学校的副校长1人,综合实践活动任课教师1人。
3、各完全小学的副校长1人(没有副校长的派主任参加),综合实践活动任课教师1人。
4、教育局教研室部分教研员。
五、有关要求
1、各乡镇(区)中心校普教校长,要作为本单位的带队领导培训前在《签到表》上签署本单位参加培训人数;实验初中的副校长培训前也要在《签到表》上签到。
2、参加培训人员要事先安排好工作,务必准时参加。
3、参加培训人员要带上笔记本和笔,做好培训记录。
4、参加培训人员培训期间要把手机设置为静音或振动状态。
鹿泉市教育局教研室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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